文号 | 平政办〔2007〕97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7-0001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办〔2007〕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值班报告〉编辑规则》、《〈值班快报〉编辑规则》和《〈市长热线专报〉编辑规则》印发给你们,供内部工作参考。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市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市政府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以下简称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向省政府值班室(省政府应急办)报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及重要信息,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政府值班室的有关重要批示、指示和交办的工作事项,协助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务,加强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研判和跟踪,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具体任务是:
(一)负责接听“市长热线”和值班电话,接收网络、传真、电报以及其他形式的重要信息。
省政府值班室及省直各厅局办来电,市领导的来电及批示、指示,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重点企业的来电来文。内容重要的,填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值班当班记录》,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来文来电处理签》报有关领导。
(二)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了解掌握、汇总分析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三)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协助或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五)国务院及各部委、省政府及各厅局办、外省(区、市)、市委值班室等有关部门发到值班室的公文传真件、内部明电、机要件、特急件、急件,值班人员负责及时通知收件人取走或转送。需值班室运转的,由值班人员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来文来电处理签》报有关领导。
(六)负责对《值班报告》、《值班快报》和《市长热线专报》、《市长热线通报》、《市长热线动态》的编写、报送,并登记存档。负责填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值班当班记录》、《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来文来电处理签》,并及时登记存档。
(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及时对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保证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八)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办理程序
(一)值班工作中,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加强舆情分析,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值班人员认真研判确认后,及时报告分管副秘书长、带班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特别紧急重大的事项,经分管副秘书长、带班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同意后,值班人员可直接报告市长、分管副市长。根据工作需要,主动与有关地方、部门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掌握事件的进展情况等,条件允许时,要求有关县(市)、区和部门采集并报送事件现场的多媒体信息。
(三)对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内容相似的同一事件信息,一般只报送最早接报的信息,避免重复报送。
(四)在紧急重大情况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落实交办事项。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及信息报告规定,经领导审定后,及时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有关信息。
(五)各地、各部门报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要素不全或不清楚的,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主动向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健全信息要素;必要时,通知有关地方和部门值班室核实情况,并跟踪了解事件进展。
三、业务管理
(一)值班室逐月排出下月《政府机关值班表》、《县级领导带班表》。节假日前3天排出办公室各科室值班和市领导带班表,报秘书长同意后印发执行。
(二)值班室实行三级领导带班制,即: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由市级领导干部、市政府副秘书长带班,法定工作时间由市政府秘书长和分管副秘书长带班,周一至周五夜间由市政府办公室县级干部带班。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由1名主班人员(以履行政务值班职责为主)、1名副班人员(以履行市长热线电话值守职责为主)组成。两人要严密配合,不得出现工作疏漏。相关要求参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带班)制度的通知》(平政办内〔2006〕7号)执行。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上午交接班为8时,中午交接班为12时,下午交接班为6时。值班人员交接班实行口头和书面同步进行。交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当面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已办和待办事项,特别对跨度时间稍长的未办事项必须交接到位,决不允许因交接班而造成工作疏漏。
(四)对值班电话和市长热线电话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电话运行畅通。出现故障时,当班人员要负责及时检修或请专业人员检修,并将情况报值班室(热线办)及有关领导。
(五)值班室每周召开例会,总结、安排值班事项。
市政府值班室《值班快报》
编 辑 规 则
一、《值班快报》反映的事项
国务院及各部委、军队、武警、省政府及各厅局办、外省(区、市)、省内地市、国家大型企业副厅级以上领导来我市的通知、函、报告,报秘书长批示,按要求印发《值班快报》。接到的通知、信函、报告,应包括领导来我市的活动时间、地点、领导姓名、职务、事由、内容、单位公章及联系人和电话等要素,要素不全的要落实健全。涉外活动由市外事部门办理。
二、接收报告的形式
本市以外的通知、信函和县(市)、区政府的报告,可通过传真接收。市直各单位应经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后以《值班快报》的形式,和原件一起报送市政府值班室。
三、《值班快报》的内容要求
编辑《值班快报》要内容完整,层次清楚。
(一)期号:按年度编流水号,用阿拉伯数字写于圆括号内,居中排列。
(二)编写单位: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反红线以上靠左排列。
(三)印发日期:在反红线以上靠右排列。
(四)报告单位的名称和报告内容:报告单位名称在首行顶格打印,在其下一行,为报告内容,简明扼要地将领导在我市的活动时间、地点、领导姓名、职务、事由等要素反映清楚。
(五)领导批示:按秘书长的批示内容在正文以下编写。
(六)《值班快报》由值主班的人员负责编辑。
四、《值班快报》的运转程序
(一)值班员接到上级和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传真、报告后,要认真、准确地做好有关记录、整理工作。
(二)需编发《值班快报》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了解情况,做好初期衔接工作,送秘书长或秘书长指定的其他领导阅示,并根据领导批示拟文。
(三)撰写好的《值班快报》由值班人员送文印室打印并做好校对工作。
(四)文印室负责《值班快报》的印刷成文,法定工作时间内做到随到随办,节假日、双休日及下班时间遇紧急情况,按领导要求及时打印,做到不误时、不误事。
(五)《值班快报》成文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呈送相关领导、发送有关单位。正厅级以上领导来我市的,应及时报市委书记、市长。
(六)节假日、双休日、时间紧急的《值班快报》,要及时通过传真发有关县(市)区政府、市直单位,并登记收件人姓名和收到时间。
(七)《值班快报》中有涉密内容的,按有关规定通过机要运转,不得明传。
五、《值班快报》的报送范围
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及领导指定的有关单位。
六、其他规则
《值班快报》办理完毕后与收到的原件一起存档,存档期1年。
市政府值班室《值班报告》
编 辑 规 则
一、《值班报告》反映的事项
《值班报告》用于向省政府和市领导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反映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告的紧急重要公务信息。
二、编印《值班报告》的程序要求
接到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告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处置信息、紧急重要公务信息,应立即报秘书长,需编发《值班报告》的,值班人员应按领导意见及时编号拟文成文后呈相关领导把关,定稿后及时上报省政府、市委值班室。
接到群众反映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立即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后立即报秘书长,需编发《值班报告》的,值班人员应按领导意见及时编号拟文,成文后呈相关领导把关,定稿后及时上报省政府、市委值班室。 《值班报告》中有涉密内容的,按有关规定通过机要运转,不得明传。
三、《值班报告》的内容要求
编辑《值班报告》要内容完整,层次清楚。
(一)期号:按年度编流水号,用阿拉伯数字写于圆括号内,居中排列。
(二)编写单位: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反红线以上靠左排列。
(三)印发日期:在反红线以上靠右排列。
(四)标题:标题要概括事件的地点、类别和级别,使用2号小标宋字体。续报信息在初报标题后用“(续报X)”注明。第一次续报用“(续报一)”,第二次续报用“(续报二)”注明,依此类推。
(五)正文部分:⑴第一部分: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要素进行编辑。信息中的月份注明一次后可省略;时间采用24小时制,并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般到“时、分”,震情、汛情可到“分、秒”。所报告信息中的企业要有明确的隶属关系。企业有规范简称的,用规范简称;没有规范简称的用全称。⑵第二部分:编辑应对突发事件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编辑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告的紧急重要公务信息,要以书面材料为依据,不加主观评语或解释。
四、《值班报告》的报送范围
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值班室及领导指定的有关单位。
五、其他规则
《值班报告》办理完毕后与收到的原件、领导的批示件一起存档,存档期为1年。
《市长热线专报》编辑规则
一、《市长热线专报》反映的事项
《市长热线专报》用于向领导报告群众通过“市长热线”或其他方式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
二、编印《市长热线专报》的程序要求
接到群众通过“市长热线”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信息,经热线办主任或副主任研判确认后,需上报的,印《市长热线专报》报有关领导。
三、《市长热线专报》的内容要求
编辑《市长热线专报》要内容完整,层次清楚。
(一)期号:按年度编流水号,用阿拉伯数字写于圆括号内,居中排列。
(二)编写单位:平顶山市市长热线办公室,在标题以上靠左排列。
(三)印发日期:在标题以上靠右排列。
(四)标题:标题要概括问题或信息涉及的时间、地点和问题性质等基本要素。
(五)正文部分:接到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情况汇报,整理后附于后页。对群众反映问题或信息要进行适当加工,表述详略得当,语句恰当,不使用方言、土语。
四、其他规则
(一)一事一文,每期《市长热线专报》只反映一个问题或信息。
(二)《市长热线专报》办理完毕后存档,存档期为1年。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正文内容前附加领导批示表格,便于有关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