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07〕96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7-0001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办〔2007〕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加强了值班工作,值班力量有所增强,人员素质有所提高,制度逐步建立,工作不断规范。各级值班机构认真履行职能,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加强应急管理的新形势对值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还存在着较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值班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严;有的单位值班力量较弱,人员少,业务能力低;有的单位缺乏必要的办公设备,甚至没有专门的值班室;有的单位对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告不及时、不准确、要素不全,有时出现迟报、漏报的情况;有的单位还存在脱岗和用移动电话值班的现象等。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重要性
值班工作是政府系统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值班室是政府系统运转的重要机构,是公共服务的枢纽和窗口,在政府工作中起着沟通内外的关键作用,值班室的规范运转保证了各级各部门对上、对下工作联络的畅通,保证了政府系统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在当前加强应急管理、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新形势下,做好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对市委、市政府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了解社情民意,全面、准确掌握情况,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值班工作高度重视,不断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值班工作。
二、切实完善值班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重点企业办公室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应急指挥办事机构要结合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特点,加强值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建立值班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值班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办公室主任或相应机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建立领导干部带班制和值班人员主班、副班制度,明确主班、副班的职责,明确每个值班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要建立交接班制度,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做好交接工作。要完善值班工作抽查、通报制度,对24小时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值班责任追究制度,对值班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要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或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加强值班队伍建设
为提高值班工作质量,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协调处置能力的在编人员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要加强值班人员培训,通过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处理能力、现代化办公设备使用能力和高效处理事务的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强值班基础设施建设
值班室既是重要的工作场所,也是机要重地,值班室的建设要符合保密规定,有值班人员夜间休息室(应配置必要值班用生活用品)。要按照先进、实用的要求配备计算机、长途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和网络设施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以满足值班工作需要。
五、进一步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信息报告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重点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5号)和省、市政府对信息报告的内容、方式、责任主体、时限、质量以及信息报告渠道的有关要求,把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把责任落实到人。
六、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值班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针对值班工作的特殊性,妥善解决值班人员的轮休和生活待遇问题。上级机关要检查指导下级机关的值班工作,不断提高值班工作的总体水平。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