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叶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8〕2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8-0005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p>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br />  为切实加强对叶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2008年2月25日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成立叶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br />  组 长:李永胜(副市长)<br />  副组长:张国需(市交通局局长)<br />  孙建豪(市公路局局长)<br />  成 员:郭新芳(市发改委副主任)<br />  周 奇(市政府项目办主任)李长有(市工农关系协调办副主任)刘跃武(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祥生(市监察局副局长)王建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庆民(市水利局副局长)何 烨(市环保局副局长)宋建波(市林业局副局长)陈振江(市规划局副局长)马华堂(市公路局副局长)刘晟甫(市文物局局长)朱国克(市地震局局长)王树延(舞钢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留华(叶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虎继远(市燃气总公司总经理)马新杰(市通信传输局局长)高 峰(平顶山供电公司副经理)高超源(中国网通平顶山市分公司总经理)刘发展(中国移动河南公司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潘喜中(中国联通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徐会卿(市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崔玉岭(市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杨伟新(叶舞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崔玉岭兼任办公室主任。<br />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br />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br />  主题词:交通 高速公路 建设 机构 通知<br />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br />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3月27日制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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