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文〔2008〕27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8-0005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p>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br /> 为切实加强对叶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2008年2月25日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成立叶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br /> 组 长:李永胜(副市长)<br /> 副组长:张国需(市交通局局长)<br /> 孙建豪(市公路局局长)<br /> 成 员:郭新芳(市发改委副主任)<br /> 周 奇(市政府项目办主任)李长有(市工农关系协调办副主任)刘跃武(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祥生(市监察局副局长)王建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庆民(市水利局副局长)何 烨(市环保局副局长)宋建波(市林业局副局长)陈振江(市规划局副局长)马华堂(市公路局副局长)刘晟甫(市文物局局长)朱国克(市地震局局长)王树延(舞钢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留华(叶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虎继远(市燃气总公司总经理)马新杰(市通信传输局局长)高 峰(平顶山供电公司副经理)高超源(中国网通平顶山市分公司总经理)刘发展(中国移动河南公司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潘喜中(中国联通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徐会卿(市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崔玉岭(市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杨伟新(叶舞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崔玉岭兼任办公室主任。<br />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br />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br /> 主题词:交通 高速公路 建设 机构 通知<br />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br />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3月27日制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