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08〕24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8-00067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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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200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清理整顿“三会一部”工作至今已是第十个年头,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收效,但清理整顿工作进展很不平衡,截止2007年底,全市尚有兑付余额57306万元。其中,汝州市、鲁山县为49290万元,占全市的86%;宝丰县、郏县、叶县、石龙区为8016万元,占全市的14%;卫东区、新华区、湛河区、舞钢市和市直有关单位已基本完成了兑付任务。随着时间推移,清理整顿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而集体上访的势头不减,由此引发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渐突出,几年来一直是我市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关注民生、民情,保护储户利益,针对各县(市)、区的不同情况,现就2008年全市清理整顿“三会一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知难而进,全力清收兑付
汝州市、鲁山县揽储数额大、兑付任务重、部会情况不一,2008年的工作重点:一是从实际出发,一会一策、分类处置,对数额较小的部会(10万元以下)年内关闭;二是将县直、乡(镇)领导分包部会工作情况,作为责任目标纳入年度考核;三是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组织清欠,凡是有资产的部会要实行典当、拍卖或置换、协议转股、实物顶抵等资产变现;四是加大打击力度,对外逃和资产转移的强力追逃和强行收回;五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切实做好兑付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好社员股金清兑
宝丰县、叶县、郏县主要是社员股金,兑付难度较大,2008年清理整顿的重点是:一是对部会投资到企事业单位的资金,只要相关企事业单位有偿还能力,就要下决心收回;二是对于本地区拖欠供销社债务的,由所在地政府牵头,供销社组织欠款者与股民签订转股协议,采用民间借贷形式偿还欠款;三是对于供销社系统内开办的经济组织和实体,经协商同意办理合法手续后,可把股民储金变成入股金;四是按照双方自愿原则,采取缩股兑付办法进行兑付;五是继续采取资产和商品变现形式进行清兑。
三、做好审计、清算和清盘闭会工作
卫东区、新华区、湛河区、舞钢市、石龙区、市供销社、市工商联的兑付工作已基本完成,2008年工作的侧重点要放在解决遗留问题上。一是湛河区、市工商联对于有存单未登记或有登记存单丢失,公款私存和私款公存的储户,2008年上半年安排兑付完毕,避免出现新的集体上访;二是对于兑付完毕的部会,各单位要进行清算和审计,完成闭会工作;三是抓好资金清收工作,弥补财政出资兑付;四是石龙区在部分部会转换为民间借贷形式下,要加强监督兑付。
四、坚持月报和接访制度,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搞好月报工作。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市各清收兑付和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各单位自接文之日起,于每月5日前上报清收兑付情况报表。同时将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一并上报。经市清理整顿“三会一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每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搞好接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各县(市)、区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保护广大储户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对广大储户反映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于兑付比例偏低,又有实际困难的储户,各地要采取灵活的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搞好调研,摸清情况,掌握工作的主动权,针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做好思想准备,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