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08〕1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8-0012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p>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br /> 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作用,加快实现我市旅游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使其在我市实现“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的战略目标中作出积极贡献,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豫发〔2005〕24号),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p><div> 一、统一思想,确立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div><div> 1.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旅游工作全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和全社会参与支持旅游经济的工作方针,以伏牛山生态旅游开发为契机,以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宣传营销为手段,以改革为动力,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产业体系,改善发展环境,拓宽客源市场,加快旅游产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旅游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实现旅游业跨越式发展。2.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从2007年到2010年,力争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达到8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55亿元,提供直接就业3万人,带动社会就业15万人;全力把石人山、佛泉寺培育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旅游精品景区;积极推进香山寺景区开发建设,认真组织一批旅游精品项目,打造我市旅游文化名片;把香山寺—宝丰魔术大观园—航展馆—昭平湖—下汤温泉度假区—佛泉寺—石人山打造成黄金旅游线路;基本形成核心产业优势明显、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旅游产业体系,将我市由“旅游资源大市”转变为“旅游经济强市”,建成国内外著名的“佛教圣地,度假天堂”和中国最佳优秀旅游城市,使旅游业成为第三产业发展的龙头,我市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成为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生态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div><div> 二、抓住重点,明确加快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div><div> 3.加强旅游规划,引导高层次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规划先行、项目开路”的指导思想,把旅游发展规划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配套实施。建立严格的旅游发展规划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以确保旅游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开发旅游区(点)、建设旅游度假区等大型旅游项目,必须有与市级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业经法定程序编制的旅游区规划;旅游规划区内的土地,在出租、出让时,旅游项目在立项、开发建设和正式经营时,相关部门应书面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城建、国土、交通、文物、文化、体育、林业、水利、工业、科技等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要引入现代旅游理念,以增强城市和景区的旅游功能。</div><div> 4.整合资源,倾力打造旅游精品。构建“一个中心三大板块”(平顶山城区暨叶县县城城市旅游中心;鲁山生态观光和温泉度假旅游板块,舞钢山水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板块,宝丰、郏县、汝州民俗和历史文化旅游板块)的旅游发展格局;以石人山为龙头,优先发展鲁山板块;实施“1123”(一园:三苏园,一衙:明县衙,二山:石人山、二郎山,三寺:风穴寺、佛泉寺、香山寺)精品工程;着力开发新城区环湖观光游憩区、平顶山煤炭博物馆、山顶公园游憩区、平沙河旅游观光带;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和温泉度假、山水观光和休闲度假、历史文化和宗教文化、姓氏寻根和节会活动五大旅游产品,以及修学、会议、培训、疗养等专项旅游产品,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旅游产业格局和旅游产品体系。</div><div> ———倾力发展生态观光和温泉度假旅游。以石人山及其百里温泉带为核心吸引物,进一步发挥石人山的龙头带动作用和在省内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全力塑造石人山生态观光和三汤温泉度假品牌;争创国家和世界地质公园;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伏牛山生态旅游发展的意见》(豫政〔2006〕50号),抢占先机,集中力量规划建设石人山国家级山地旅游度假区,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将石人山打造成国家AAAAA级旅游区、中国山地度假知名品牌、世界地质公园。</div><div> ———大力发展山水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以石漫滩水库(龙泉湖)、二郎山为核心吸引物,充分发挥舞钢山水林城为一体的独特优势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影响力,依托其较为完善的城市综合服务和旅游功能,大力发展山水观光旅游,并积极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变。发挥石人山、十八垛杜鹃花卉的优势,积极发展赏花旅游。推进大红寨省级地质公园的开发建设,加快灯台架的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完善湛河和山顶公园游览游憩区项目、内容及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努力开发建设新城区环湖观光游憩区和西部生态园。</div><div> ———积极发展文化旅游。加强文化、文物与旅游的结合,构建我市文化旅游核心区和产业集群。以风穴寺和怪坡为核心吸引物,将泛风穴寺景区打造成为以人文为主、融人文与自然为一体的国家AAAA级旅游区;进一步挖掘三苏园、明县衙的文化内涵,完善内部设施,优化旅游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将其打造成为在国内有较高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品牌。突出香山寺汉传观音文化源头的地位,高标准开发香山寺,将其建设成为精品旅游区;以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为核心吸引物,按规划抓紧开工建设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博物馆,务求建成集考古活动、汝瓷研究、汝瓷文化展示、汝瓷精品销售为一体的具有旅游功能的专业博物馆,成为汝瓷文化游的第一品牌;以马街书会和赵庄魔术为核心吸引物,以特色文化展示和旅游功能融合为基点,开发建设宝丰民俗文化旅游区;规划、开发临沣寨,提高我市唯一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寨)的吸引力。大力和积极开展姓氏寻根游(以刘姓、叶姓为主)、名人胜迹寻访游和红色游。同时,大力开发文化娱乐类旅游精品,丰富游客晚间游乐生活。</div><div> ———努力发展节会旅游。高度重视节会活动的聚客效应和传播效应,努力争办世界摩托车技巧赛等国际节庆赛事;不断丰富舞钢水灯节、石人山杜鹃节等节会产品的文化内涵、组织方式、市场化程度,提升活动的档次和规模。同时,找准市场切入点,推出以马街书会和赵庄魔术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平顶山民俗文化旅游节”等新的节会旅游产品。</div><div> ———加快发展特色旅游。巩固创优成果,进一步完善城市的综合服务和旅游功能。以新城区为重点,强化城市会展商务旅游功能。以着力开发平顶山煤碳博物馆、神马、平高国家工业旅游示范点为支撑,积极发展工业游;以金牛山石榴园、林丰庄园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农家乐为依托,大力发展农业生态观光游。把乡村旅游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大力促进,加快发展。努力推进旅游与体育、商务和会展的融合与互动,以大型体育赛事、大型会展活动为载体,形成适应不同需求的旅游产品体系。5.完善产业要素,拉长旅游产业链条。扶持3-4家集旅游商品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重点企业,重点开发汝瓷、骨雕、泥人、剪纸、绢花、奇石、“金镶玉”、鲁山绸、书法拓片、宝丰酒和食用菌等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土特产和旅游用品,切实提高旅游商品在全市旅游创收、创汇中的比重。在城市区和主要旅游县(市)、旅游区,规划建设一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特色鲜明的大型旅游购物专业市(商)场;主要旅游区要规划建设旅游购物场所,完善购物网点。积极支持和鼓励创办旅游娱乐公司、旅游文化演出公司和生态疗养康复中心。发展曲艺、杂技、魔术、铜器舞、霸王鞭等富有平顶山文化特色和游客喜闻乐见的旅游娱乐节目,丰富旅游区活动。</div><div> 6.夯实产业基础,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把旅游交通纳入全市交通建设总体规划,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来平游客远距离以铁路为主,中远距离以高速公路为主,中短距离以公路为主,形成各种交通方式互补、方便快捷的旅游交通网络。加快市区到重点旅游区的专线公路建设,AAA级以上旅游区、新开发的旅游区(点)要配套建设三级以上旅游公路。完善旅游客运站点,鼓励、引导旅游客运企业开辟通往旅游区(点)的旅游专线;加强与铁路部门的合作,积极争取开通旅游专列,鼓励、支持旅游运输企业更新车辆、提高运力、加快发展。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及早规划、建设集平顶山旅游形象展示、咨询、预定、票务、交通、导游服务、旅游投诉、旅游救援服务、旅游商品展示、销售等功能为一体的平顶山市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力争尽早建成并全面运营。加快旅游区(点)景观道路、供水、供电、通信、公厕和垃圾、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市内和通往旅区道路的旅游标识系统,方便自驾车旅游。对降低服务标准的星级饭店及时摘星,汰劣存优,努力提高星级饭店服务质量和接待水平;改善星级饭店结构,壮大星级饭店队伍,形成门类齐全、高中低档相结合、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星级饭店服务接待体系。积极推动星级餐馆、星级农家宾馆评定和社会旅馆推荐工作,完善旅游服务接待体系,提升整体接待能力。7.创新宣传促销机制,形成旅游宣传合力。建立和完善“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的市场开发机制。统一规划、搞好城市形象、重点景区、重点线路的宣传促销。鼓励企业、旅游区根据各自特点进行特色宣传和产品代理,积极与国内大旅行商合作,推行旅游客源市场委托代理制,形成市、县、旅游区、旅行社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促销体制。出台对旅游企业宣传营销以奖代补政策,结合媒体的影响力大小,按照宣传的档次、频次和水平,对旅游企业给予相应的旅游宣传补贴。旅游宣传要纳入目标管理和全市对外宣传计划,遇有重大外宣、招商、对外友好和文化交流等活动要考虑与旅游有机结合,统筹安排。主要旅游企业和旅游区要设立专门的旅游市场营销部门,配备专职旅游营销人员,加强旅游营销经费投入。</div><div> 编制《平顶山旅游宣传营销策划方案》,建立多部门组成的旅游宣传队伍,将宣传、旅游、文化等部门及各县(市)的宣传资源进行有机整合,集中资金、统一形象,捆绑宣传。市属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每天要拿出合适的版面和时段,开展公益旅游广告宣传,展示平顶山旅游产品、线路和形象。加大在主流媒体,特别是中央电视台等国家大型媒体的宣传促销力度。启动并实施平顶山旅游文化振兴工程,整理出版旅游文化系列丛书,扶持和奖励拍摄以平顶山历史文化、风土人情为背景的影视作品,出版歌颂平顶山、反映平顶山新变化、探秘平顶山古老历史文化的文学作品、摄影作品和歌曲。整合全市网站资源,加强平顶山旅游网络建设,开通外文版网页,实现网络宣传效果最大化。充分利用专业策划、新闻广告、游客和专家宣传、大型活动、区域联合等手段,内部促销和外部促销相结合,大幅度提高旅游促销水平,打造和提升“祈福胜地,度假天堂”旅游主题形象。</div><div> 按照“巩固省内市场,拓展省外市场,相机开拓国际市场”的原则,以我市周边城市为重点,以构建郑洛宛平共同市场和无障碍旅游为主抓手,巩固晋、鲁、陕、冀、鄂一级市场,拓展环渤海二级市场,培育长三角三级市场。在不断扩大和巩固国内市场份额的基础上,相机开发国外市场。</div><div> 三、改革开放,增强旅游企业市场竞争力</div><div> 8.大力推进旅游区(点)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统一管理,行业指导,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政策法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适应现代旅游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在规模较大的旅游区设置综合管理机构,代表政府统一行使管理职能。对跨行政区、跨部门管辖的旅游区,抓紧研究制定集中管理和利益分配的合理机制。推广石人山经验,以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为突破口,理顺管理体制,大力推进旅游区(点)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进程,催生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实体和市场主体。在不减少财政投入的前提下,从2009年起,实行事业型管理的文化、文物旅游区逐步改制为企业化管理。风穴寺、香山寺等宗教旅游区(点),要成立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实行宗教事务与旅游区管理分离。改革后的旅游区(点)不再承担政策性人员安置,在过渡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今后新建旅游区(点)必须明确企业主体。</div><div> 9.全面推进旅游企业机制创新。从2008年起,以国有星级饭店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产权改革力度,推进国有资本从旅游企业逐步退出。今后原则上不再设国有独资旅游企业。鼓励争取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租赁承包、引进合作伙伴等方式加快国有旅游企业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通过并购、合资等形式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改组,鼓励企业职工以各种方式出资购买企业产权。旅游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不断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旅游产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投资融资、财政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不断提高旅游产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10.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大型工商企业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和所有制限制组建旅游集团,培育和扶持龙头旅游企业。选择1-2家成长性较好的旅游企业作为试点,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其做强做大。对旅游集团内控股的旅游企业,统一缴纳质量保证金。力争用5年时间,扶持和发展1-2个年收入超过亿元的旅游集团,3个年收入超过5000万的旅游集团,促进中小旅游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做强一批中小企业,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div><div> 四、强化管理,提高旅游服务水平</div><div> 11.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按照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观念,积极引导旅游景区(点)和城市公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在旅游及相关企业广泛推行国际质量认证标准。对旅行社、导游员实行星级评定制度。对旅游企业实行服务质量“黄牌”警告制度。推进旅游企业的诚信建设,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等级评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构建旅游信用体系。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和服务作用,提高市场监督和服务水平。12.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制定《平顶山市旅游管理办法》,加强旅游制度体系建设。健全旅游行政执法机构,重点旅游县(市)要成立旅游执法大队,依法严厉查处旅游开发、旅游经营、旅游服务等旅游市场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反应灵敏、及时高效的旅游投诉处理协调机制,切实有效地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旅行社奖惩机制,规范经营行为。旅游区(点)门票定价时,应征求并听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13.积极培养和引进旅游人才。整合旅游教育资源,扶持院校旅游学科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旅游学校,加快培养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积极引进旅游管理、营销、规划等各类人才,建立完善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聘请有关专家,成立专家咨询机构,使决策管理科学化。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推进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导游管理、培训和使用制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导游队伍。</div><div> 五、政府主导,加强政策资金扶持力度</div><div> 14.扶持旅行社发展。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扶持旅行社发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旅行社实施入境游开发和按固定资产实行贷款贴息;对2007年以来无不良经营记录的旅行社,鼓励各旅游区实施门票让利。同时,按旅行社年输送游客量比上年增长幅度,给予相应比例的的门票返点。对旅行社组织的游客量达到一定标准的专列、包机、大巴予以奖励。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旅行社提供的合法发票可作为报销凭证。15.发行旅游年票。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运行实施和管理,以A级景区为重点,发行旅游年票。加强对年票发行的宣传力度,激发市民购买年票热情,鼓励企事业单位团购旅游年票,扩大年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以年票为载体,开展平顶山人游平顶山活动,开拓本地客源市场,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拉长消费链条,带动娱乐、食宿、购物等相关行业繁荣。16.优化旅游企业经营环境。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各类资本均可进入所有旅游业领域。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切审批项目均不得作为旅游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项目。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对旅游企业的相关政策,对重点旅游星级饭店的水电气价格按一般工业企业收取。严禁对旅游企业重复执法,坚持首次轻微告诫不罚制度,严格执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全面开展涉及旅游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切实减轻旅游企业的负担。严肃查处涉及旅游企业的“四乱”案件,凡发生“四乱”行为,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17.实施税费优惠。对重点发展的旅游企业,要制定优惠政策,予以扶持。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对旅游企业上缴的符合规定设立并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企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旅游企业每年发生的广告费用经税务部门核准,可从优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新办独立核算的旅游企事业经营单位,自开办之日起可减免或免征所得税一年。</div><div> 对经法定批准程序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的旅游企业,纳入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担保范围。新办旅游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每人每年定额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4000元。</div><div> 对按照市旅游发展规划,经批准兴建的大型旅游设施,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费用。对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会展,文艺、体育等重大节庆活动,政府要对承办单位给予支持。</div><div> 凡在市内投资兴办旅游商品生产的外商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适当给予税收减免。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研究开发经省有关部门认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实际发生的符合规定项目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科技三项费用要积极向旅游商品开发项目倾斜,并对重点旅游商品开发项目给予重点扶持。18.加大财政信贷支持。从旅游企业(旅行社、饭店餐饮、景区、旅游车船、旅游商品生产、销售等)税收中,提取50%作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用于全市旅游整体促销、旅游规划编制、重大旅游项目策划和重大旅游活动以及奖励优秀旅游企业等。</div><div> 金融机构要支持旅游企业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市商业银行要加大对旅游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每年对主要旅行社及需要增加服务设施的主要旅游企业,安排一定数量的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信用担保机构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用于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逐步建立健全旅游产业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村镇经济组织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为开发农家乐项目的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支持农户发展农业旅游。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旅游开发和建设。鼓励旅游区创建A级旅游区点,对新评为国家3A级以上的旅游区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和支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纪念品。旅游商品企业引进我市急需的开发项目,科研经费有困难的,可申请政府资金扶持。对新开发具有特色的旅游商品给予贴息扶持。旅游招商引资享受市相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旅游企业创汇比照市出口创汇办法实施。19.优先安排旅游项目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办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旅游项目建设需要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要适当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对全市旅游业发展具有拉动的重点旅游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经市政府批准,优先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租金可按年度缴纳。旅游企业有形场所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须按国家规定进行补偿。实力雄厚的国内外大企业来我市投资兴建旅游项目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前提下,按有关政策供地。对列入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重点旅游区和旅游项目要合理优先安排用地指标。20.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负责人的旅游协调领导机构,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要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观念,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大力支持旅游工作,共同推进旅游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旅游业发展绩效考核,将旅游业发展作为考核有关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内容,由市旅游业发展委员会和市目标督察部门统一评价、考核,实施奖惩。要调动一切力量,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心协力发展旅游的局面,营造“大抓旅游、抓大旅游”的良好机制和浓厚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实施办法和具体配套措施,并抓好落实,推动我市旅游产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为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div><div> </div><div>平顶山市人民政府</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 二○○八年三月二十九日</div><div> </div><div> 主题词:旅游 发展 意见</div><div> 主办:市旅游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七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div><div>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4月8日制发</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