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8〕75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8-0000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 振(副市长)
  副组长:王富胜(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培(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侯德军(市卫生局副局长)
  上官洪洋(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爱锄(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 雷(市民政局副局长)
  乔玉民(市审计局副局长)
  安志坤(市扶贫办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侯德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卫生 农村 医疗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8月28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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