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文〔2008〕131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8-0003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文〔2008〕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为有效控制和及时妥善处置我市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郑茂杰(副市长)王跃华(副市长)黄祥利(副市长)李建伟(副市长)王富兴(副市长)尹世祥(平顶山军分区司令员)王保华(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崔建平(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陈新华(武警平顶山支队支队长)郭巧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目标办主任) 晏树斌(市发改委主任) 何照伟(市教育局局长) 王松涛(市科技局局长) 马占国(市民宗局局长) 李志昂(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孟铁战(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孙天兴(市民政局局长) 刘绍卿(市财政局局长) 李 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延杰(市建委主任) 张国需(市交通局局长) 董发根(市水利局局长)李庆豪(市农业局局长)张清林(市商务局局长)李 培(市卫生局局长)张德欣(市环保局局长)于 玲(市粮食局局长)张留成(市广电局局长)王清河(市林业局局长)张举峰(市煤炭局局长)蒋 梨(市外侨局局长)王喜成(市安监局局长)陈善民(市药监局局长)孙文常(市畜牧局局长)宋国元(市人防办主任)袁银亮(市信访局局长)袁翠竹(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高建(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行长)付士军(平顶山银监分局局长)周庆恩(市质监局局长)付红军(平顶山供电公司经理)魏纪滨(市气象局局长)朱国克(市地震局局长)吴文献(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邓凤祥(平顶山东站站长)李廷占(平顶山西站站长)梁铁山(平煤集团总经理)刘发展(中国移动河南公司平顶山分公司总经 理)高超原(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平顶山市 分公司总经理)应急委下设办公室,王保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月5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