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郏县人民政府的通报

文号 平政文〔2009〕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5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文〔2009〕7号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2008年,郏县的烟叶生产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以巩固烟叶种植面积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烟叶大乡、大村、大方、大户建设,积极改善烟田基础设施,强力推进现代烟草示范园建设,完善防雹、保险等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烟叶生产和收购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2008年,郏县全县烟叶种植面积11.7万亩,完成收购量1270万公斤,群众直接收益1.91亿元,实现烟叶税收4202万元。投放金额、烟农户均收入、烟叶税收三项指标均创全县历史新高,再次被评为全省烟叶生产工作先进县。为鼓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郏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希望郏县在今后的工作中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创佳绩,争取烟叶生产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也希望有关县(市)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做大做强烟叶产业,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主题词:农业 烟草 表彰 通报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月20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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