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平顶山供电公司的嘉奖令

文号 平政〔2009〕2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5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200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2008年,平顶山供电公司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加强电网建设,完成电网投资15亿元,新增变电容量149万千伏安,输电线路总长度突破2000公里,实现了平顶山电网主网架由220千伏向500千伏升级的跨越,供电能力显著提高,为我市城乡居民、工农业生产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一年来,平顶山供电公司积极应对恶劣气候灾害和煤电紧张形势,出色完成了抗冰抗震、奥运保电、迎峰度夏等艰巨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年度我市举办的“华合论坛”、第六届中国曲艺节、第四届中国宝丰魔术文化节等重大活动的电力供应,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十大实事之一的“井井通电、亩亩增收”工程,行风评议连续四年获得全市公共服务行业第一名,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展示了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为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平顶山供电公司通令嘉奖。

  希望平顶山供电公司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步伐,做好供电保障和优质服务工作,为使我市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持走在全省前列的良好态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能源 电力 令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月22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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