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09〕12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5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4〕7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是建立健全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市场宏观调控、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引导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将我市列为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城市,体现了我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对全国信息系统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国发〔2003〕1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城市范围的通知》(建办住房〔2008〕25号)要求,我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编号:CJJ/T115-2007),以城市为单位,依托房地产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整合国土资源、规划、施工许可、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登记备案、权属登记等市场信息以及金融、财税等相关信息,建立满足分类、分区域、分结构分析市场供求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全面、客观、及时反映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要重点关注供求总量、结构、价格等指标的变化情况,研究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和苗头性问题,准确判断市场形势,科学提出调控对策,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房地产理性投资和理性消费。

  二、全面采集数据,加强信息管理

  在开展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要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准确、全面、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采集、管理。

  要完善测绘及成果管理和登记管理系统,建立楼盘表,实现与已有物理数据、权属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动态关联,为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和查询检索夯实数据基础。

  要完善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实现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和现售管理,并通过合同在线备案,实现房屋预销售全程监管和预销售数据跟踪监测。完善存量房网上备案监管系统,加强存量房买卖和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实现房源情况、房屋状态、成交情况等数据统计、实时监测和交易安全管理。健全房地产项目管理系统,结合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实现开发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开工、施工、竣工等信息采集和公示的全程监管。完善从业主体管理系统,加强房地产从业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从业资质、培训情况和从业记录等数据的采集、转移、变更、查询、统计、发布等管理,健全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各系统的信息采集要实现城乡全覆盖和业务全覆盖,确保数据的全面、准确。

  要加强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在各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按房屋类型、区域、时间段、价格段、面积段和购房对象等类别,对套数、面积、价格等指标进行即时统计,实现市场信息的动态发布。

  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数据接口,加强对房管、金融、财税、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规划、公安、统计等部门信息的整合,实现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银行贷款、土地供应、规划立项、城镇人口变动、GDP增长、物价指数、收入水平等信息的资源共享。

  三、加强监测分析,完善信息发布

  在建设过程中,要利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动态数据,完善市场监测分析机制,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及时研究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客观、准确的分析报告,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要建立房地产市场运行会议制度,定期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消费者以及企业代表等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把握市场形势,积极引导舆论方向。

  要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重点公布分类、分区域的商品房、存量房的可售(租)套数、房型、面积,公布已售(租)套数、面积、户型、实际成交价格,以及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许可、权属状况、规划设计情况和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用分摊面积等市场供求信息,增强市场透明度,引导房地产投资和理性消费。

  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成立平顶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监测分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照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重点城市建设的基本目标及工作方案,统一组织、督促各县(市)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尽快实现全市房地产市场数据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房价格评价体系,适时开展全市“平房指数”编制和发布工作。

  市房管局作为牵头部门和主要实施单位,负责采集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开发、交易、产权、租赁、抵押、物业管理等信息,并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收集、整合、上报和反馈。市发改委负责提供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情况等信息。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市级财政总体收支状况等信息。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房地产业相关统计信息。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提供房地产税收等信息。市建委负责提供房屋开工量、竣工量及房屋拆迁等信息。市规划局负责提供房屋规划审批等信息。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土地审批、土地资源管理及基础测绘数据等信息。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城市人口等信息。市物价局负责提供房地产价格等信息。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负责提供房地产金融等信息。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与房地产市场有关的数据。各成员单位设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和联络。

  各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房地产市场相关数据的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市政府对各县(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工作定期进行督查。

  在建设过程中,要同步实行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联席会议,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提出宏观调控的措施建议,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资金,由财政部门结合信息化系统和电子政务建设一并落实。

  附件:平顶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日

 附 件

  平顶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茂杰(副市长)

  副组长:邱红标(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拥军(市房管局局长)

  成 员:常勤涛(市发改委副主任) 高豫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德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孟宪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代新民(市建委副主任) 左进宇(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王文德(市规划局副局长) 毛建平(市物价局副局长)

  扈永军(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邢红霞(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晓玲(市地税局副局长)

  吴玉坤(市房管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曹拥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吴玉坤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地产 信息 建设 通知

   主办:市房管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3月11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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