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香山寺景区保护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9〕44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4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文〔2009〕44号

  宝丰县、新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香山寺保护建设力度,决定成立香山寺景区保护建设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丽(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马国欣(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占国(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

  贾宪生(市文化局局长)

  王宏景(宝丰县县长)程志强(新华区区长)

  成 员:常勤涛(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高豫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佟永慧(市民宗局副局长)

  张中俊(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建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凌兵奎(市建委副主任)

  王建修(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庆民(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宪生(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文德(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水才(市招商局副局长)

  刘晟甫(市文物局调研员)

  平亚锦(宝丰县常务副县长)

  李俊岭(新华区群工部部长、区长助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宗局,马占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旅游 风景区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市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3月26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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