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09〕21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9-0001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办〔2009〕21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是综合反映城市经济实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质量、城市建设、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的依据,它是国家统计制度的一部分,也是全国唯一的以城市作为基本单位实行块块统计的方法制度。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工作
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指标多,范围广,涉及面大,个别指标还需要利用现有的数据加工整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吃透调查统计指标内涵,理解各指标间关系,对基础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加工整理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统一报送市社会经济调查局。
二、统计报送内容
人口、劳动力及土地面积,综合经济,农业,工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能源电力,内外贸易、外经、旅游,固定资产投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公用事业,环境保护等12个方面的全市及市辖区数据。
三、涉及部门和单位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监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邮政局、市中级法院、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平顶山市联通公司、中国移动河南公司平顶山分公司、铁通平顶山分公司、平顶山市电信分公司、平东火车站、平西火车站、人保财险平顶山分公司、中国人寿平顶山分公司和其他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安排专人负责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确保按时、准确上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务于必2009年4月10日前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送市社会经济调查局。
联系人:田淑姬 电话:4880089 传真:4880056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城市 经济 统计 通知
主办:市社会经济调查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4月2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