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9〕5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6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文〔2009〕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成立平顶山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建伟(副市长)

  副组长:王保民(市政府督查员)

  李 培(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张风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照伟(市教育局局长)     上官洪洋(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豫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祥生(市监察局副局长)    代新民(市建委党委委员)     杨振民(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国修(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岱威(市农业局副局长)    闫新喜(市广电局副局长)     高国闯(市爱卫办主任)      侯激流(市疾控中心主任)

       王龙恩(市工商局副局长)    许战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李培兼任办公室主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卫生 疾病 防治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4月7日制发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