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文号 平政〔2009〕3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0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200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高等院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2009年回平的高校毕业生将达1.5万人,加上我市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往年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预计突破2万人。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与以往任何一年相比任务都更加艰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央和我省相继召开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并制定了应对政策。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举办大学生就业招聘会

  充分发挥各级就业指导部门的指导作用和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的统一协调下,发挥市人才市场和市职介中心的主渠道作用,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09年,全市将组织举办50余场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组织全市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央及省驻平单位、扩大内需投资开工建设项目单位、职业中介机构等300家以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通过一系列专场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岗位信息及高校毕业生与企业面对面的招聘洽谈服务,充分发挥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搭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供需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6000个左右就业岗位。市人才市场要办好每月10日、20日的人才招聘活动,同时组织好春秋两季大型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促进求职者、用人单位两个主体充分到位。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联合有关部门,适时举办如机电、化工、煤炭等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场。积极推动各类人才、劳务市场相贯通,实现信息、政策等优惠措施共享,鼓励各级人才、劳务中介组织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

  二、开展企业高校岗位对接活动

  组织100家用人单位进校园为高校毕业生送岗位,组织我市高校到企业送专门人才活动。按专业分类与相关企业进行专门对接,各高校要对大学毕业生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活动期间,将免费发放1万册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力争帮助2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三、开展大学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活动

  依托平顶山人事人才网,纵向与中国中原人才网、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络链接,横向与兄弟地市人才市场网络链接、与我市高校网络链接,大力开展网络招聘。实现网络间互连互通,组成网络联盟,实行就业信息的动态维护,加强跟踪,及时更新就业岗位信息,确保就业信息的真实有效。在开展日常综合性、大规模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活动的基础上,各类就业网络要拓展网络服务功能,建立分行业、分专业的就业信息招聘网页,开展专业性网络招聘活动,力争帮助2000名大学生实现就业。

  四、促进高校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将设立专项创业培训经费,在高校毕业生中组织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和创办企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开发、开业辅导、工商登记、政策咨询、小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在择业期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免收或减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小额贷款部门为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组织起来创业的可以提供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风采展示活动,树立创业典型,展示创业风采,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广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热情,引导和帮助10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带动30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五、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

  对市、县两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情况进行清理,2009年,组织出现空岗的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1-2次公开招聘,支持普通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医院和广电等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自筹资金采取聘用、人才派遣等办法吸纳更多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和科研单位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六、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

  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以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为内容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本科学历的,每人每月补助600元;专科学历的,每人每月补助500元,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高校毕业生在两年服务期内,享受泰康人寿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提供的大病医保待遇。凡参加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本科学历的,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专科学历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经费由县级财政全额纳入预算,同时享受养老、医疗、大病等保险。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生活补贴。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适当扩大招考录用比例。

  七、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2006年,人事部批准神马集团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在此基础上,2009年,中平能化集团、平高集团、平高东芝、舞钢公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等5家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从2009年起,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3年行动计划,每年组织500名符合企业岗位需求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各级财政按规定提供生活补助(企业每人每月300元,财政每人每月300元)。就业见习期满后,鼓励参加见习的大学生在企业需求的前提下留在当地就业。

  八、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服务

  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为大学生开辟专门的创业孵化园区,落实优惠政策,完善服务功能,集中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税费减免、创业咨询、项目推介、员工招聘等一站式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投入,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鼓励高校建立科技成果创业孵化园区,帮助高校毕业生利用科技成果进行创业。认真落实有关扶持创业的税收和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组织进入园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加强创业辅导,积极为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九、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积极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充分发挥各级就业指导部门的就业指导作用和人才市场、职介中心以及其他中介机构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提高就业信息的有用性和实效性。各高校要加强思想教育和引导,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提高其求职能力。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并按照有关职业介绍补贴的规定给予就业服务补助。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有关中介机构招聘秩序,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学生 就业 意见

   主办:市人事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4月30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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