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09〕3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9-0002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办〔2009〕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31号)精神,备战河南省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和2011年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市政府决定举办平顶山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09年5月下旬。
二、竞赛项目
设立田径、游泳、乒乓球、举重、自行车、羽毛球、盲人柔道等7个项目。
三、组团方式
各县(市)、区为一个组团单位,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可单独组团。
四、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准备工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严密组织,认真选拔训练运动员。(二)各县(市)、区政府应组成以主管副县(市)、区长为团长,参赛运动员总数在20—30人之间的代表团参赛。各参赛代表团中,年龄在20岁以下的运动员人数要达到本团参赛运动员总数的20%以上。
(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为运动员参加比赛创造条件,要对参赛运动员尤其是农村籍运动员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四)要以本届残疾人运动会为契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助残新风,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届残疾人运动会的顺利举办,成立平顶山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平顶山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六日
平顶山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李建伟(副市长)
副主任:王保民(市政府督查员)
宋 岚(市残联理事长)
倪建民(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上官洪洋(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跃峰(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冠军(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胜伟(汝州市副市长)
马 丽(舞钢市市长助理)
赵二成(宝丰县副县长)
王新晓(郏县县长助理)
宋战功(鲁山县副县长)
李建华(叶县副县长)
齐同燕(新华区副区长)
岳文涵(卫东区副区长)
褚正宾(湛河区区长助理)
赵国强(石龙区副区长)
李建成(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
荣晓军(市体育村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刘冠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3971811,3906976。
主题词:体育 运动会 通知
主办:市残联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5月7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