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9〕8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11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文〔2009〕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平顶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丽(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马国欣(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元欣(市文化局局长)

  张中俊(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曲 领(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东丽(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德强(市民宗局副局长)

  岳淑敏(市文联副主席)

  吕晋京(市社科联副主席)

  刘晟甫(市文物局调研员)

  高 亚(市文化局副调研员)

  杨国新(市群艺馆馆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肖元欣兼任办公室主任,高亚、杨国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文化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6月3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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