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平顶山市重大建设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9〕121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0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现“两个翻番”目标,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确保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按时开工,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决定建立平顶山市重大建设项目联审联批联系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邢文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 丽(市委常委、副市长)

        郑茂杰(副市长)黄祥利(副市长)李建伟(副市长)王富兴(副市长)李俊峰(副市长)张 弓(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中心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中心,杨四震任办公室主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7月15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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