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顶山市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9〕14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1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企业:

  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电力安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平顶山市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其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祥利(副市长)

  副组长:张 弓(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崔建平(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杨英锋(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海星(平顶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王 璐(市发改委副主任)

  娄晓庆(市建委副主任)

  冯明强(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根元(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红亮(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孟宪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春生(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宋建波(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龙恩(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 良(市公路局副局长)

  冯建伟(市园林处主任)

  张国保(平顶山供电公司调研员)

  彭清旺(汝州市副市长)

  张哈生(舞钢市副市长)

  王保贵(宝丰县副县长)

  宁和平(郏县副县长)

  张晓飞(鲁山县副县长)

  李建华(叶县副县长)

  张群生(新华区副区长)

  阴强安(卫东区副区长)

  乔卫民(湛河区副区长)王振东(石龙区副区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王璐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国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各县(市、区)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组长为市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成员。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能源 电力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8月18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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