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文〔2009〕14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9-0001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企业:
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电力安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平顶山市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其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祥利(副市长)
副组长:张 弓(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崔建平(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杨英锋(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海星(平顶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王 璐(市发改委副主任)
娄晓庆(市建委副主任)
冯明强(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根元(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红亮(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孟宪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春生(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宋建波(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龙恩(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 良(市公路局副局长)
冯建伟(市园林处主任)
张国保(平顶山供电公司调研员)
彭清旺(汝州市副市长)
张哈生(舞钢市副市长)
王保贵(宝丰县副县长)
宁和平(郏县副县长)
张晓飞(鲁山县副县长)
李建华(叶县副县长)
张群生(新华区副区长)
阴强安(卫东区副区长)
乔卫民(湛河区副区长)王振东(石龙区副区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王璐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国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各县(市、区)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组长为市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成员。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能源 电力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8月18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