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工农共建活动的意见

文号 平政办〔2009〕6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70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农关系协调工作的意见,科学规范地开展工农共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工农共建活动,是指工矿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与驻地周边村开展工农共建和谐矿区、和谐厂区、和谐建设项目工区的活动。开展工农共建活动,是加强工农联系,增进工农友谊,创建和谐工农关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预防、化解工农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搞好工农共建活动,对于最大限度地把工农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工农纠纷解决在基层,努力实现创建和谐工农关系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范围目标

  (一)工农共建活动原则上在全市所有大中型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单位)与驻地周边村中开展,主要是抓好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与驻地周边村的工农共建。(二)工农共建活动的工作目标,是在全市所有大中型企业及建设项目工地,创建和谐矿区、和谐厂区、和谐建设项目工区,实现创建和谐工农关系目标任务。

  三、内容形式

  (一)工农共建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充分发挥工农双方的优势,开展经济联合和双向服务,促进合作共赢。二是定期进行联谊、座谈、互访和多种形式的文体娱乐活动,营造浓厚的和谐氛围。三是围绕工农双方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明确承诺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工农和谐相处,维护社区稳定。(二)工农共建活动的一般形式是签订共建协议(见附件),用协议的形式约束工农双方协调一致,共创和谐。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工农共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断提高工农双方对共建活动的认识,引导企业和驻地村组积极参与共建活动。(二)签订协议。每年第一季度,由县(市、区)政府工农关系协调部门组织工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共建协议。共建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三)协议履行。企业领导班子和村(居)民委员会,都要切实遵守共建协议,教育和约束企业职工和村(居)民自觉履行协议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以真诚合作,促和谐共赢。(四)备案督导。工农共建协议一式4份,工农双方各持1份,报送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工农关系协调部门备案各1份。市政府工农关系协调部门每年不定期对大中型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的共建活动进行督导;县(市)区政府工农关系协调部门每年要定期对辖区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的共建活动进行督导。

  五、组织领导

  开展工农共建活动,是搞好工农关系协调的重要日常性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工农双方牵线搭桥,搞好服务,把工农共建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创建和谐矿区、和谐厂区、和谐建设项目工区,实现创建和谐工农关系目标任务,构建和谐社会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工农共建协议书(标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三日

  附 件

  工农共建协议书(标样)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农关系协调工作的意见,加强工农联系,增进工农友谊,创建和谐工农关系,×××企业(甲方)与×××村(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工农共建协议:

  一、共建目标

  围绕创建和谐工农关系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调处纠纷,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施工秩序,维护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驻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矿区、和谐厂区、和谐建设项目工区。

  二、双方职责

  (一)甲乙双方都要明确专人负责工农关系协调工作。甲方由×××同志负责;乙方由×××同志负责。(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甲乙双方工农协调办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双方协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通报企业发展状况;二是讨论商定企地双方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等有关事宜;三是协商解决工农矛盾纠纷。(三)甲乙双方要以联谊、座谈、互访、文体活动等为载体,定期进行交流沟通,联络感情,营造和谐氛围。年内至少进行1次联谊、文体等活动。

  三、甲方义务

  (一)甲方在抓好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尽力支持乙方发展集体经济,在资金、技术、临时用工、小工程承包等方面提供帮助。(二)甲方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协助乙方搞好环境综合治理,依法维护乙方群众的切身利益,合情合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乙方义务

  (一)乙方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年内至少进行1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乙方应以村规民约等形式约束群众支持甲方发展经济,配合甲方依照法律和规定做好征地、拆迁、损害补偿等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甲方生产经营或施工的情况,为甲方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市、县(市、区)政府工农关系协调部门各存1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各级政府工农关系协调部门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主题词:综合 关系 协调 意见

   主办:市政府协调办督办:市政府协调办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9月15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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