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9〕174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10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研究制定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各县(市、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组   长:邢文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建伟(副市长)

  副 组 长:周炳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保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弓(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李 培(市卫生局局长)

  张中俊(市财政局局长)

  侯红光(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王洪军(市人事局局长)

  王淑敏(市物价局局长)

  陈善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倪建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士忠(市编办副主任)

  齐冠丽(市卫生局副局长)

  常勤涛(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上官洪洋(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纯杰(市物价局副局长)

  郑东丽(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运祥(市人事局副局长)

  陈凯华(市劳动保障局调研员)

  杨 炜(市民政局副局长)李云逸(市人口计生协会副会长)翟继全(市国资委副主任)刘平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许战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全森(市总工会副主席)付自学(市爱卫办副主任)马军占(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王金霞(市纪委纠风室副主任)王胜利(市残联副理事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常勤涛兼任办公室主任,齐冠丽、上官洪洋、陈凯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医药 改革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1月1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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