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文〔2009〕174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9-0010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研究制定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各县(市、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组 长:邢文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建伟(副市长)
副 组 长:周炳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保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弓(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李 培(市卫生局局长)
张中俊(市财政局局长)
侯红光(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王洪军(市人事局局长)
王淑敏(市物价局局长)
陈善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倪建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士忠(市编办副主任)
齐冠丽(市卫生局副局长)
常勤涛(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上官洪洋(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纯杰(市物价局副局长)
郑东丽(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运祥(市人事局副局长)
陈凯华(市劳动保障局调研员)
杨 炜(市民政局副局长)李云逸(市人口计生协会副会长)翟继全(市国资委副主任)刘平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许战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全森(市总工会副主席)付自学(市爱卫办副主任)马军占(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王金霞(市纪委纠风室副主任)王胜利(市残联副理事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常勤涛兼任办公室主任,齐冠丽、上官洪洋、陈凯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医药 改革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1月1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