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文〔2009〕19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9-0015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为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加快物业管理进社区进程,为广大群众营造舒适宜居的居住环境,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进社区的组织领导工作。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郑茂杰(副市长)
副组长:娄晓庆(市政府副秘书长)曹拥军(市房管局局长)
成 员:高豫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德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代新民(市建委党委委员)
冯明强(市规划局副局长)
贾中伟(市房管局副局长)
毛建平(市物价局副局长)
付自学(市爱卫办副主任)
李胜伟(汝州市副市长)
高 杰(舞钢市副市长)
范文涛(宝丰县副县长)
王宏希(郏县副县长)
王三槐(鲁山县副县长)
彭德惠(叶县副县长)
李会良(新华区副区长)
潘 震(卫东区副区长)
褚正宾(湛河区副区长)
李红昌(石龙区副区长)
刘建国(市新城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国会(市政府办公室三科科长) 王万杰(中平能化集团公司物业事业部副部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曹拥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贾中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物业管理进社区的日常工作。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