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9〕19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15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为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加快物业管理进社区进程,为广大群众营造舒适宜居的居住环境,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进社区的组织领导工作。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郑茂杰(副市长)

  副组长:娄晓庆(市政府副秘书长)曹拥军(市房管局局长)

  成 员:高豫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德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代新民(市建委党委委员)

  冯明强(市规划局副局长)

  贾中伟(市房管局副局长)

  毛建平(市物价局副局长)

  付自学(市爱卫办副主任)

  李胜伟(汝州市副市长)

  高 杰(舞钢市副市长)

  范文涛(宝丰县副县长)

  王宏希(郏县副县长)

  王三槐(鲁山县副县长)

  彭德惠(叶县副县长)

  李会良(新华区副区长)

  潘 震(卫东区副区长)

  褚正宾(湛河区副区长)

  李红昌(石龙区副区长)

  刘建国(市新城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国会(市政府办公室三科科长)    王万杰(中平能化集团公司物业事业部副部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曹拥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贾中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物业管理进社区的日常工作。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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