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顶山市国际生态产业园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文〔2009〕33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50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平顶山市国际生态产业园建设项目主体位于我市新华区境内,西至平郏公路,东至落凫山,北至新华区与宝丰县交界处,南至山脚1.5公里处,占地面积约为4.5万亩,是集荒山开发、文化娱乐、休闲健身于一体的高档综合性生态旅游项目。该项目通过对荒山的投资开发和治理改造,可以有效绿化美化这一区域,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提升旅游产业品味,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建市”的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使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国际生态产业园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富兴(副市长)

  副组长:张有正(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兆锋(中平能化集团副总经理)

  王清河(市林业局局长)

  程志强(新华区区长)

  赵小英(新华区常务副区长)

  成 员:常勤涛(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孟宪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戚文华(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宝森(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豫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改铭(市环保局副局长)

  谢 炜(市旅游局副局长)

  郭金钟(市建委副主任)

  陈 申(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王亚军(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剧秀林(市绿化办主任)

  王宏希(郏县常务副县长)

  王保贵(宝丰县副县长)

王 军(平顶山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小英兼任办公室主任,剧秀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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