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和王朝阳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文号 平政〔2009〕101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16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9年,市公安消防支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统领,以确保“两个稳定”为目标,带领全市消防官兵加压奋进、负重拼搏、克难攻坚,大力实施打造消防铁军工程,圆满完成了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了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支队党委连续3年被省公安厅党委评为先进党委;连续3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支队和“三基”工程建设先进支队;我市连续3年被省政府评为消防工作先进市。2009年度,全市消防部队以“平安中原”系列行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共检查单位50864个,整改火灾隐患68138处,实现了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以强力打造鹰城消防铁军为抓手,不断提高处置各类火灾、灾害事故和应急救援能力,共参加灭火抢险救援1293次,出动车辆3356台次,出动警力21327人次,营救和疏散遇险群众1385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2.1亿元,成功处置了各类急、难、险、重任务,圆满完成了“双节”、“两会”、国庆60周年、第二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大赛、华合论坛、河洛文化国际研讨会等一系列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王朝阳,系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中队长助理,作为近年来我市消防战线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他连续两年被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评为“十佳优秀士兵”,连续3年被总队评为“优秀士官”,被公安部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12年来,王朝阳同志先后参加“2005.7.17”市鹰泰公司工业萘仓库灭火救灾、“2009.11.8”市园丁路民房灭火救灾等各类抢险1300余次,抢救群众达231人,特别是在汶川地震抢险中,王朝阳和战友们冒着随时可能发生余震的危险,手挖肩扛,先后从废墟下救出了33名遇险群众,用信念和爱心创造了一个个生命奇迹。展示了新时期公安消防官兵的崇高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给王朝阳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希望市公安消防支队和全体消防官兵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王朝阳同志为榜样,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实现二次创业、打造经济强市”、“率先实现中原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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