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2〕8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00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平顶山市2011年度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平顶山市2011年度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为加强耕地保护,坚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做好2011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豫政办〔2006〕53号印发)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
二、考核内容
以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等三项内容作为考核评价的核心指标,同时考核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等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根据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考核2011年末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重点核查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计划执行情况,核查灾害损毁、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等造成耕地减少和补充耕地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应对2011年度耕地净增减情况、实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超出计划情况、未完成补充计划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重点考核各县(市、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应对建设占用、灾害损毁、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等造成基本农田面积和地类变化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三)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
考核各县(市、区)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情况,重点核查2011年度经依法批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及质量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补划及质量情况。
(四)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制定及2011年度考核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核查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情况、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落实情况、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落实等情况,核查逐级制定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情况;核查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情况;核查县(市、区)政府自查工作情况等。
(五)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情况
掌握各县(市、区)农用地分等定级(即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质量等级变化监测等情况。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平顶山市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开展目标考核,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综合协调、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应组织国土资源、农业、监察、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开展对下一级政府(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考核及县(市、区)自查工作。
四、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核查、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
(一)县级自查
各县(市、区)政府按照本考核办法的要求,抓紧开展自查自纠,于2012年2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二)市级核查
2012年3月,市政府组织考核组分赴各县(市、区),集中听取各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汇报,同时抽检相关内业资料并进行实地核查。
(三)考核评价
1.合格认定。2011年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等三项指标达到责任目标要求的认定为合格;否则,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2.综合评价。对经考核合格的,将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情况等指标一并考核,根据内业核查和实地核查情况,按权重计算得出核查结果。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对2011年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形成2011年度考核报告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对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并将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市政府。五、考核结果应用
对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县(市、区)政府给予表扬,在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给予奖励,并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时予以倾斜。考核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或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相应核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整改期间暂停该县(市、区)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审批;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对该县(市、区)审批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程序依法依纪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附件:1.平顶山市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明细表(1-7)(略)
3.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认定表(略)
4.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评分表(略)附件1
平顶山市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
情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富兴(副市长)
副组长:娄晓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其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陈岱威(市农业局副局长)
党玉东(市统计局副局长)
黄宝森(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建军(市监察局副局长)
高慧珍(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万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市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期末考核工作的日常工作,王万京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