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号  平政办〔2009〕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1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提升了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保持了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2008年,全市共发生火灾279起,直接财产损失152.1万元,无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书记赵顷霖、市长李恩东亲自到消防部队进行调研,积极解决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副市长黄祥利、王富兴多次听取消防工作汇报,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体系,与各县(市)区政府、35个市直部门和41个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平顶山市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平政办〔2008〕23号印发),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制;先后8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6次组成56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考评。各级政府也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平安建设”的内容之中,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积极推行乡(镇)、街道办事处“网格化”消防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奖惩、隐患排查、部门联动、宣传教育和互防互联等五项制度,强力推动工作措施落实。

  二、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抗御火灾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

  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投入,全面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2008年,全市用于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资金共计3073.6万元。特勤消防大队和战勤保障大队综合执勤楼主体工程已经封顶,市新城区消防大队高标准组建完成并投入执勤,鲁山县消防大队综合执勤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市政府拨付专项经费购置一辆53米登高平台消防车和2辆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市新城区购置一辆15吨泡沫车和一辆高喷消防车;石龙区购置一辆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和一辆曲臂登高消防车;舞钢市购置一辆15吨水罐泡沫车;汝州市、鲁山县、郏县分别购置一辆高喷消防车;叶县购置一辆20米登高平台消防车;全市共购置各类消防车15台、装备器材2500件(套),有效改善了消防车辆装备结构,进一步增强了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能力。全市77个在公安消防站保护范围以外的农村乡(镇)建成了“四有”标准的消防队伍,配备小型消防车79辆,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三夏”火灾高发期和抗旱浇麦期间,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市消防安全成效显著

  按照国务院“隐患治理年”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华合论坛、鲁山大佛开光、中国曲艺节、魔术节等重要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级政府和各级消防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地下场所、“九小”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在北京奥运会和冬防期间,全市以“中原风暴”和“天网”系列行动为载体,持续开展了为期近200天的全方位、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2008年,全市共检查单位13560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9317处,行政拘留302人;省政府挂牌督办的6处重大火灾隐患于2008年7月底前全部整改销案,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单位抗御火灾能力有效提升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积极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不断加大对大型商场市场和较大型公共娱乐场所等火灾高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控力度,从组织建设、消防设施、巡查检查、隐患整改、宣传培训、预案演练等方面强化措施落实。特别是持续、深入地开展了以员工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和单位实行标识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标”建设。目前,市、县两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坚持典型示范带动,新农村消防工作稳步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机遇,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部署,同步实施。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平顶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2008〕21号印发),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建设标准,并在石龙区组织召开全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各县(市)、区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点面结合、梯次推进”的原则,积极选取试点村进行重点培育,大力推行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十个一”标准。石龙区、宝丰县、舞钢市、卫东区等坚持高标准起步,着力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和宣传培训上下功夫,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经验做法被公安部消防局转发,石龙区在全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发言。

  六、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成立了消防宣传服务队,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强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了“三会一标”和“幸运邮天下、平安进万家”消防知识竞赛,成功举办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少儿消防夏令营、“119”消防宣传周等一系列活动,展出消防图版1000余块,发放消防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结合重大节日和专项检查活动,向群众发送消防安全短信100余万条。各级消防部门利用专业优势,集中举办培训班56期,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1600余次,培训单位法定代表人2000余人,重点工种7000余人,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技能。

  尽管2008年我市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工作安排部署多,检查督促少,奖惩措施不落实,责任追究不到位;少数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弱化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较为突出。

  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城市消防队站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执勤车辆和特勤器材装备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个别地方消防业务经费投入未达到规定要求,消防业务经费和消防大队文职人员工资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经费达不到城市维护费总额8%的标准。

  三是基层消防工作薄弱。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不能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履行消防监管职能,消防工作流于形式。农村消防工作开展不平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低。四是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不规范。一些地方对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重建轻管”,日常经费保障、人员管理和执勤训练不到位,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建立,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此,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予以解决。2009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年,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消防法》为契机,全力破解影响和制约当地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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