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金融部门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文号 平政文〔2009〕59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3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8年度,全市各级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授信政策,切实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年末为442.75亿元,新增贷款额57.85亿元,较年初增长14.24%,增量居全省第四位。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平政〔2005〕51号)的规定,经对我市各家金融机构2008年度新增贷款额度及新增贷款增幅情况进行考核,有4家金融机构新增贷款额度及增幅在全省同行业排名中进入前3名。其中,工行平顶山分行和建行平顶山分行的新增贷款额度和增幅分别居全省第2位和第3位;省农信联社平顶山市办公室的新增贷款额度居全省第2位;市商业银行的新增贷款额度和增幅分别居全省第3位。按照《平顶山市金融部门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平政〔2005〕51号印发)的规定,工行平顶山分行、建行平顶山分行、省农信联社平顶山市办公室分别荣获二等奖;市商业银行荣获三等奖。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上4家金融机构进行通报表彰,并对工行平顶山分行、建行平顶山分行和省农信联社平顶山市办公室领导班子分别奖励30万元,对市商业银行领导班子奖励20万元,对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监分局领导班子分别奖励2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多渠道筹措信贷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为促进全市经济较好平衡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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