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0〕5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0-0001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2010年1月21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落实完善扩大需求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节能减排、社会事业等8大领域,安排实施17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总投资规模1500亿元,年度投资150亿元,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2.建成鲁阳电厂一期2×100万千瓦机组、500千伏平南输变电、叶舞高速等59个项目,完成投资80亿元;续建新平高特高压超高压开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顶山段、北汝河综合治理等32个项目,完成投资20亿元;开工建设舞钢公司热铁直送技术改造、中平能化集团夏店矿、汝登高速平顶山段等55个项目,完成投资50亿元;积极做好平顶山至许昌城际轨道交通、尧山机场、尧西(尧山—西峡)高速等24个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开工郑渝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平顶山段。继续坚持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等协调推进机制,优化建设环境,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移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平顶山供电公司,项目所在地政府
3.加强对财政投入项目的跟进审计、全程监督,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从源头杜绝腐败现象。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二)积极扩大消费需求
4.改善民生,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医疗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努力增加居民收入。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各县(市、区)政府 5.加快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和多功能商贸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专业配送等新型商贸流通业态,大力推动健身、家政、养老等服务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 6.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落实家电、汽车下乡等优惠政策,积极发展消费信贷,促进消费增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 7.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切实加强经济运行调节
8.把握好调控的节奏和重点,推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深化企业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政策导向、市场开拓、融资服务、困难企业帮扶等长效机制,推动企业服务工作常态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支持、引导外地企业来平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把新登记注册企业数量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加快培育市场主体。
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工商局、市政府目标办
10.市、县两级继续各抓100家重点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中心,把服务企业与行风政风评议结合起来,切实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亲商、重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 11.强化财税金融支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投资,引导带动社会投资;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民生、自主创新、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2.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严厉打击逃避纳税行为。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13.用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高市县政府融资能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监分局 14.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要素供需协调。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变化,及时研究实施针对性措施。加强煤电油运供需调度,确保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建立健全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和协调服务机制,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要素供给不力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5.加强市场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工商局
二、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一)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 16.按照创建品牌集聚区的要求,出台《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制订异地投资税收分成办法,建立项目进度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产业集聚区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产业集聚区的吸纳承载能力。以主导产业为依托,拉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优势产业集群。全年10家省级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100亿元,新开工标准化厂房40万平方米,新入驻千万元以上企业50家,实现销售收入800亿元以上。启动10个市级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健全推进机制,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二)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17.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强化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提高装备水平和生产能力,再造竞争新优势。支持中平能化集团挺进世界500强。建成20万吨尼龙66盐成套设备、洁石建材年产2800万平方米高档陶瓷砖等23个项目;续建1万吨锦纶66中低旦工业丝等11个项目;开工建设60万吨尼龙6一期、平煤机高端液压支架等11个项目;加快叶县10万千瓦风能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项目所在地政府 18.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快产业链前端产品研发和后端产品推广应用,抢占新一轮发展先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9.新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0.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选择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全部拆除已关停的小砖瓦窑、小石灰窑、小炼铁等落后生产设施,全部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煤矿,改造关闭不符合准入标准的新型墙材生产线。按照全市焦化行业整合意见,建成7条捣固焦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局、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22.以文化旅游产业为龙头,以10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10个投资亿元以上的服务业发展项目为抓手,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工程”,提高第三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23.编制实施尧山旅游休闲度假区、汝州文化旅游特色园区发展规划,深化与中信集团、港中旅集团等中央和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作,加快以旅游交通、游客服务、旅游安全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把尧山旅游休闲度假区打造成国际精品旅游景区,把我市打造成国内重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城投中心,鲁山县政府 24.实施大香山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新华区政府、宝丰县政府 25.扩建三苏园,建设中原盐湖度假村等文化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郏县政府、叶县政府 26.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申办全国休闲旅游节、摄影大赛和诗歌大赛等活动,唱响“山水鹰城、近悦远来”主题口号,进一步提升旅游整体形象和市场占有率。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局 27.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编制完成三大综合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建成平东煤炭物流中心等项目,健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流通网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平顶山东站、平顶山西站,宝丰县政府、叶县政府、卫东区政府 28.推动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鼓励支持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及证券、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金融保险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监分局、市商业银行 29.吸引有实力的房地产商参与我市城中村开发改造,大力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推动社区服务、商务中介、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房管局,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
三、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30.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筹建国家级高压电气设备质检中心,覆盖中南地区乃至国际市场高压电气产品的研发检测。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31.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2.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争创国家和省名牌产品3个、省优质产品5个以上,完成产品采标确认3个、计量合格确认10家,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33.依托科研机构、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培养、引进技术创新骨干人才,建设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二)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34.完善节能减排考核体系,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在工业领域实施“节能行动计划”,通过强化管理、加大投入、挖潜改造,努力实现全年节能65万吨标准煤目标。建立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 35.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严禁违法用地,确保重点建设用地。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36.加快建设节水工程,推进矿井水、地热等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中平能化集团 37.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新型墙材。
责任单位:市建委 38.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机关。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9.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在企业、园区、城镇3个层面发展循环经济,争取列入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市、2家产业集聚区列入省级试点。实施一批废弃物利用、再生资源回收项目,力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市环保局 40.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扎实推进“生态鹰城”建设,新增造林19.8万亩,完成3个省级林业生态县、20个林业生态乡、300个林业生态村的绿化创建任务。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41.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巩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不断提高市区空气质量。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高度重视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的环保,确保水质达标,让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42.完善在线监控设施,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
(三)努力实现安全发展
43.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启动“安全鹰城”创建。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从源头治理、强化责任、加强管理、综合防控等方面入手,多策并举,推动地方煤矿兼并重组,加快整合步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安全保障水平。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和商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44.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实施“新农村建设提速工程”。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粮食生产五年增长计划”,深入开展“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活动和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活动,粮食种植面积保持在610万亩以上,总产增长5%左右。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45.落实种粮直补和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粮食局 46.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突出抓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新建各类标准化养殖园区150个。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 47.积极引进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农产品加工项目10个。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新增省级龙头企业3家、市级龙头企业10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48.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落实农机补贴政策,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市财政局
49.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水利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提高抗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50.切实做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工作,建成市级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51.增加并整合支农资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80公里,新增大型沼气工程15个、沼气用户2万户,新解决农村饮水安全18万人,新建农家店3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52.加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解决和巩固温饱贫困人口6万人,完成80个村的整村推进任务。
责任单位:市农开办
53.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新增转移就业6.5万人。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农开办
54.积极推进中心村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规划”,筹措资金1亿元,继续扶持中心村和农民住房建设,使92个示范村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建立科学推进机制,重视发挥示范户的带动作用,落实中心村建房贷款贴息等政策,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责任单位:市新农办,相关县(市)政府
五、着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
55.实施“城镇化发展提速工程”,坚持以产业为基础,以产业化带动城镇化,通过产业集聚区发展,提升城镇化水平。发挥产业集聚区带动作用。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载体,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形成集聚促进就业、就业创造消费、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良性发展,逐步把县城发展成为2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研究政策,放宽城镇落户条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56.加快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高标准编制规划,上半年完成编制和报批。示范区内,按城市社区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相关县(区)政府 57.建成长安大道,推进平叶、平鲁快速通道建设,规划建设平郏快速通道,加快沙河两岸景观设计,形成以市区为中心、直达县城的20分钟交通圈。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58.支持舞钢市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 59.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筹措资金40亿元,实施20项市政基础工程,规划建设大南环、大北环路,完善路网结构,拉大城市框架。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用事业局、中平能化集团 60.加快城中村和旧城开发改造步伐,完成185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积极推进平安大道北部3.5平方公里区域旧城改造。在人员密集、出行不便的地方,规划建设过街天桥。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房管局、中平能化集团,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 61.巩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洁城乡,保护健康,力争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建委、市爱卫办,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 62.投资20亿元用于新城区建设,着力完善医院、商业网点等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承载能力,加快聚集人气。
责任单位:市新城区管委会,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63.积极发展公共交通,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64.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巩固城管体制改革成果,实现城管重心下移。修订完善作业标准,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增强城市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实施绿、亮、净、美、畅工程,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 65.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各县(市)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壮大经济规模,努力在全省县域综合实力排名中位次前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各县(市)政府
六、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
66.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力争完成酿酒总厂、五金矿产公司等已进入程序的企业改制任务,强力推进商贸、物资等流通企业改革。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67.完善县域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新增流转面积10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68.加快林地确权步伐,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69.实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程,争取天瑞水泥、中加公司、易成新材料公司实现上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0.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同步结算。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 71.积极推动企业战略合作。以平高集团与国家电网公司战略重组为契机,推动输配电装备制造产业化,打造中原电气城。支持东方希望集团发展盐化工,支持煤电、建材、钢铁、煤盐化工等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和重组。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72.继续开展大招商活动。组团参加国家、省重大招商活动,有针对性地到省外、境外进行招商,积极申办’2010华侨华人中原经济合作论坛,吸引和承接国内外高层次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推动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尽快落地。
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外侨局、市发改委 73.努力扩大出口规模。加大进出口经营权登记申报力度,支持更多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加强对中平能化集团、舞钢公司等外贸骨干企业的跟踪扶持,力争再培育2个出口超千万美元的拳头产品。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深度开发传统市场,努力开拓新兴市场,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74.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着力扶持100户重点非公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七、切实加强文化建设,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75.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搞好整体策划,提升发展水平,建设文化强市。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围绕我市特色文化,创作高水平的舞台剧,打造舞台艺术精品。强力推进县(市)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和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等活动。加快推进博物馆和文化艺术中心配套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 76.着手筹建新的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和大型多功能体育馆,年内完成选址和规划设计。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国土资源局77.高等院校图书馆对社会开放。
责任单位:各驻平高校 78.规划建设新的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干部大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79.大力弘扬书法艺术,推动各类学校开设书法选修课,创建“中国书法城”。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80.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备战第十一届省运会。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81.加快发展文化产业。集中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加快推进中信生态文化体育公园、昊澜国际生态产业园、汝瓷文化产业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城投中心,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汝州市政府
82.实施宝丰县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规划,加快建设马街书会风情园、赵庄魔术大观园,打造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魔术演艺产品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宝丰县政府 83.积极开发地方特色文化旅游商品,拓展文化市场,壮大产业规模。举办第五届中国宝丰魔术文化节和首届中国汝瓷文化节。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宝丰县政府、汝州市政府 84.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市豫剧团、曲剧团、越调剧团改制。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艺表演、文化娱乐、出版物分销等领域。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各县(市)政府 85.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景区竞赛活动,继续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86.努力扩大社会就业。完善促进全民创业的政策和服务体系,继续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城镇“4050”群体、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力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87.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本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88.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在全省率先建立低收入群体临时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给予救助。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89.着力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争创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市。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建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90.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救助更多的困难群众。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91.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建成经济适用房30万平方米、廉租房10万平方米,新开工经济适用房79万平方米、廉租房19.1万平方米。完成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发改委、中平能化集团 92.编制全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中小学布局规划,着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逐步解决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加快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完成加固和改造面积52万平方米以上。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扩大招生规模,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推进职业教育强市(县)创建工作,打造职教“示范学校”和“品牌专业”。鼓励社会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支持高等院校建设和发展,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9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等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搞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94.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巩固示范市创建成果。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95.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正确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 96.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确保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97.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筹措资金1.6亿元,加强政法队伍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组建1000人的城市巡防队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98.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做好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仲裁,努力建设“法治鹰城”。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99.完善村民自治,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社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创建和谐社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00.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月考评制度,切实加强市政府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信访工作,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01.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动员,支持驻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不断提高民兵预备役部队和人民防空建设质量;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防办 102.搞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加强统计监测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103.全面完成江油恢复援建任务。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民政局
九、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04.坚持勤奋学习,建设学习型政府。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制度,按照“能写、能讲、能干、会做群众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公务员素质。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把学习作为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作为提高执行力、创造力、运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带头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学以致用,及时了解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上,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5.坚持开拓进取,建设创新型政府。应对危机的关键阶段,是对各级干部创新能力的最好检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培养创新意识,增强创新勇气,提高创新能力,切实把创新成果体现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上。要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以创新的思路和举措,推进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切实把创新型政府建设贯穿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过程。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6.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诚信型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完善政府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公示、听证等制度。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7.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严格执行绩效管理和问责制度,加大对滥用权力和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力度,严肃整治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108.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不断提高落实率和满意度。坚持说到做到、有诺必践,言必信、行必果,提高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109.以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和范围,做到政策公开、程序规范、运作透明。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10.坚持务实高效,建设服务型政府。牢固树立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力戒空谈,扎实做事、干事成事,务求实效。积极推行标准化服务,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活动,努力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111.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大力提倡“马上就办”的作风,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批、联合年检等“立体作业”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使全市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结速度达到全省一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112.坚持执政为民,建设廉洁型政府。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做到关口前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114.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常怀对公共权力的敬畏之心,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修养,心系群众、关注民生,勤俭节约、勤俭办事,努力在全社会、在老百姓心中树立公道正派、团结干事、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以优良的政风带民风,让大家在风正气顺的和谐环境中干事创业。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望各责任单位抓紧制订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2010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口科室。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综合 通知
主办:市政府督查室督办:市政府督查室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月29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