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号 平政办文〔2010〕2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2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各级、各单位以贯彻落实《消防法》为主线,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强力推进基层基础防控工作,不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极大提升了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保持了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2009年全市共发生火灾153起,直接财产损失122.7万元,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级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其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切实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长李恩东多次就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副市长李俊峰亲自部署和参加重大消防活动。市政府继续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评体系,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34个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先后7次召开会议、15次下发文件研究、部署消防工作,6次对各县(市、区)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促进了消防安全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各县(市、区)政府也将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召开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实施联合督查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强力推动工作措施落实。
  二、不断加大投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
  各级政府积极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的投入,全面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着力打造消防安全屏障。2009年,全市用于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资金累计达5900余万元,高标准建成特勤消防大队、战勤保障大队、培训中心;鲁山大队综合执勤楼投入使用,汝州市公安合同制中队主体工程已完工,舞钢市公安合同制中队已开工建设。全市共配备高喷车、大吨位泡沫车、抢险救援车、化学洗消车、火场救护车等执勤车辆16台,消防宣传车和防火监督用车15台。购置多功能消防头盔、空气呼吸器、破拆工具组、侦检仪器等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共计2500余件(套),有效改善了消防部队车辆装备结构,进一步增强了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汝州市寄料镇政府按标准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各县(市、区)按照新“四有标准”对已建成的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规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狠抓隐患整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各县(市、区)始终紧盯火灾防控的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全方位、高频次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改善了全市消防安全环境。紧紧围绕“双节”、“两会”、国庆60周年、第二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大赛、'2009华合论坛、河洛文化国际研讨会等重要活动的安保工作,持续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平安中原”系列行动,始终保持了整治火灾隐患、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09年,全市共检查单位61954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4451处,查封单位1289家,“三停”单位1151家,行政拘留302人,省政府挂牌督办的3处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销案。
  四、强化重点防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各县(市、区)坚持将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火灾防控作为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针对性防范措施。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8类场所建设标准编印了10种表册,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供规范标准。不断加大对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场市场、较大型公共娱乐场所等火灾高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控力度,从组织建设、消防设施、巡查检查、隐患整改、宣传培训、预案演练等方面强化措施落实。持续深入开展“三会一标”建设和“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全市消防安全三级重点单位和40%的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完成“三会一标”建设任务,1家超大型商场、15家较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和150家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全部达到相应建设标准。
  五、实施网格管理,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巩固
  为进一步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市政府将推进乡镇、街道“第四级”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积极整合社会力量,实施群防群治,努力实现消防工作全覆盖、无缝隙。各县(市、区)大力推行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和“九小”场所标牌管理,积极开展“零火灾社区”、“零火灾村镇”争创活动,全市63.2%的乡镇、街道达到管理标准。全面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四项制度”,把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作为警务室民警职责的重要内容,切实扩大了消防监督工作覆盖面。
  六、广泛宣传教育,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各县(市、区)以宣传贯彻《消防法》为主线,不断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积极构建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格局,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组织开展《消防法》宣传贯彻月、知识竞赛和“119消防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大力实施消防橱窗工程,在主要街道、城市社区、广场等处设置大型消防宣传橱窗150块,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九小”场所推广普及消防安全警示标牌7000块;强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成立义务宣传小分队,派出流动消防宣传车,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广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各级消防部门还利用专业优势,集中举办培训班70余期,集中培训近万人,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2000余次,受训人员60余万人。
  七、打造消防铁军,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任务出色完成
  全市消防部队紧紧围绕打造鹰城消防铁军的战略目标,不断加强人才、装备、训练、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全市组建13个灭火救援攻坚组,进行了模拟化、基地化、实战化集中训练,部队“灭大火、打大仗、抢大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2009年,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1525次,出动车辆3615台(次),出动警力21916人次,营救和疏散遇险群众1385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2.4亿元,出色完成了抗旱浇麦、新华四矿瓦斯爆炸事故现场保卫及救援、新华区“9·22”建筑塌方事故救援、汝州市“10·2”氨气泄露事故处置、叶县“10·6”油罐车泄露事故处置、宝丰县“12·11”深井救人等急难险重任务。
  2009年,尽管我市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棚架”现象。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对工作安排部署多,检查督促少,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落实。二是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市政消火栓仍然欠账,消防队站建设仍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农村乡镇消防规划得不到有效落实;一些地方执勤车辆和特勤器材装备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应对高层、化工等特殊火灾事故的车辆、装备等器材数量十分有限,且科技含量较低。三是火灾隐患整改任务还比较艰巨。各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市消防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不能保证完整好用等问题;多产权和租赁经营建筑数量较多,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火灾隐患整改难度较大;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乱点”火灾隐患比较突出。四是基层消防工作薄弱。部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能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履行消防监管职能,消防工作流于形式;农村消防工作开展不平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偏低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现象,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建立,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予以解决。2010年,各级、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实施的《消防法》为契机,大力加强筑牢“防火墙”工程,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进一步推动全市消防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情况 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2月4日制发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