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9年度全市商务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通报

文号 平政文〔2010〕13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0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度,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奋力进取,商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在2009年度商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汝州市政府等35家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在2010年度再创佳绩,推动全市商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希望各级、各单位向先进单位学习,寻找差距,弥补不足,为全市持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持续保持走在全省前列的良好态势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市商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三日
  附 件
   2009年度全市商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商务工作先进单位(4家)
  汝州市政府       宝丰县政府
  郏县政府        新华区政府
  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22家)
  (一)外贸出口工作先进单位(7家)
  鲁山县政府       卫东区政府
  叶县政府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宏远进出口有限公司(二)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先进单位(3家)
  卫东区政府       新华区政府
  舞钢市政府       (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先进单位(5家)
  叶县政府        郏县政府
  湛河区政府       郏县万客来商贸有限公司
  叶县银杏副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四)外经工作先进单位(4家)
  汝州市政府       舞钢市政府石龙区政府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五)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先进单位(3家)郏县政府        汝州市政府宝丰县政府       
  三、支持商务工作先进单位(9家)
  市发改委        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市工商局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市统计局        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
  主题词:商业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2月3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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