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平能化集团的嘉奖令

文号 平政〔2009〕7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5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2009年7月13日至7月21日,我市“鹰城文化宝岛行”参访团赴台开展交流活动。本次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台工作要求的成功实践,是豫台交流史上的一个新范例,开创了我省地市级大规模、全方位对台交流先河,在台湾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此次活动中,中平能化集团精心挑选了13名优秀文艺工作者和演出节目,参与了在台湾举办的“中原独秀·魅力平顶山”大型文艺晚会演出。晚会独具地方特色,节目精彩纷呈,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了我市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旅游资源,特别是演员们的精湛表演引起了极大轰动,赢得了台湾民众和台湾多家主流媒体的广泛好评,参与此项演出活动的文艺工作者为晚会演出成功付出了辛勤汗水。为表彰中平能化集团在此次活动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对其进行通令嘉奖。

  希望中平能化集团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中再创佳绩,希望各级、各部门努力向先进看齐,为“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令。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