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外侨局的嘉奖令

文号 平政〔2010〕2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2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市外侨局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和领域,外事侨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在“2009华合论坛”活动中,市外侨局充分发挥外事侨务工作优势,积极邀请海外客商,广泛开展项目推介和对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圆满完成了各项筹办工作,为“2009华合论坛”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被国务院侨办评为2009年度全国侨办系统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外侨局通令嘉奖。
  希望市外侨局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侨务 表彰 命令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4月8日制发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