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0〕62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运转规范、监管有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来信办理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六日

   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

  来信办理工作规则

  一、工作宗旨

  通过办理人民群众网上来信,了解社情民意,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政府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更好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群众第一、服务第一”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坚持“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市长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三)严格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受理范围

  (一)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人民群众对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人民群众有关民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对以下来信,不予受理:1.无实质性内容,或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的;2.已进入仲裁、司法程序的;3.已定性且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

  四、工作职责

  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实行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负责。(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来信进行登记、交办、督办,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信件办理结果的反馈,负责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二)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负责网络管理和建设。(三)市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维护和技术支持。(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各自的网络管理和建设。

  五、办理程序

  (一)市政府督查室将“市长信箱”中的群众来信筛选登记后,需报市政府领导阅批的,报送市政府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要求转承办单位办理:市长直接批示给承办单位的,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交办、督办;市长批示给副市长的,由对口专业科室负责交办、督办;不需要报送市政府领导阅批的,由市政府督查室直接交承办单位办理。(二)承办单位安排专人及时签收由本单位承办的群众来信,当天交办的信件须当天签收,交办时间距当天下午下班时间不足30分钟的可按次日签收。

  (三)承办单位自签收之日起,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必须提出合理意见并经市政府督查室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四)承办单位将群众来信办结后,属于市长批示的信件,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反馈;属于副市长批示的信件,办理结果报对口专业科室,由对口专业科室通过市政府督查室反馈;不属于市长或副市长批示的信件,由承办单位直接反馈。同时将反馈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查。

  六、约束机制

  (一)“市长信箱”来信办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控告、被检举的对象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控告、检举人的姓名和身份。

  (二)承办单位对本单位直接在网上反馈的办理结果负全部责任。(三)市政府督查室将对承办单位签收、办理、反馈群众来信情况及群众满意率进行排序通报。对不及时签收群众来信的,未经市政府督查室同意擅自延长办理期限的,反馈结果以空话套话敷衍应付的,给予严肃处理。

  主题词:文秘工作 网络 工作制度 通知

   主办:市政府办公室网络科督办:市政府办公室网络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12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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