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顶山供电公司的通报

文号 平政文〔2010〕83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7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平顶山供电公司坚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电网建设,实现了主网架由220千伏升级到500千伏的新跨越以及变电容量超过500万千伏安的新突破;不断加大设备投入,建成投运了豫南区域带电作业协作中心和应急发电救援中心,极大地提升了应急供电能力;广泛推行“不停电作业法”、“限时作业法”,不断提高供电可靠性,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2009年,我市户均停电时间仅4.92小时,在华中六省居先进位次。2010年5月28日,平顶山供电公司被国家电监会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授予“2009年度供电可靠性金牌企业”称号,是我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供电企业,也是华中六省受到表彰的3家供电企业之一。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平顶山供电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平顶山供电公司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能源 电力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6月10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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