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0〕78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0-0003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市商务局制订的《平顶山市组团参加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平顶山市组团参加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
暨旅游项目推介会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放带动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我市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发挥我市区位优势,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大力推进豫沪经贸合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组团参加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合作、交流、发展、共赢”为主题,以市情说明、产业推介、项目签约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与上海的经贸、文化合作与交流,促成一批合作项目,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设计
会议名称: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
举办时间:2010年7月13日下午4时30分-6时。举办地点: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33号)。
三、活动安排
7月12日全天参会代表报到。
7月13日上午8时,召开预备会。
7月13日下午4时30分-6时,举行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推介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成立平顶山市组团参加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推介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副局长栗廷显任办公室主任。
五、项目准备
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准备1个以上签约项目(省外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和1个以上洽谈项目(项目要以与长三角地区项目合作为主)。签约项目、合同文本及到会洽谈对接项目,务必于7月3日下午前报送市推介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推介会每个县(市、区)除签约代表、洽谈代表外要邀请2家以上重点客商参会,并于7月4日前将邀商名单报送市推介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关银宽(市商务局经协科),电话:13700756808、2931743。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举办此次推介会是贯彻落实全省大招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精心筹备,扎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组织人员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进行项目对接与洽谈。邀请知名度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与我市有合作意向的知名企业参会,争取在本次推介会上多签约项目。
(三)细化方案,密切协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制定细化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操作性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主题词:商业 交易会 方案 通知
主办:市商务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6月25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