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单位上报信息不及时的通报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40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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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于2010年5月24日召开了全市政务信息暨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议。会后,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便于开展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各单位上报分管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5日前以传真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网络科(传真电话:2665522)。此后,市政府办公室又进行了多次电话催促,但至今为止,仍有以下6家单位(商务局,安监局,新城区管委会,国税局,联通公司,热力集团)没有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敬请上述6家单位务必于本月2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上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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