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0〕101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0-0005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是全省实施玉米收获机械化推进工程重点市,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从2009年开始,3年内必须实现玉米收获机械化。为实现省定目标要求,我市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玉米收获机械化的意见》(平政〔2009〕77号),提出了“2009年全市玉米机收率必须确保达到30%,今后两年内,全市每年的玉米机收率必须保证新增30%以上”的要求。按此要求,2010年全市玉米机收率必须达到60%以上。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通知如下:2010年,全市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为140.71万亩,机收率为60.35%。其中,汝州市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为29.64万亩,机收率为60%;舞钢市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为10.5万亩,机收率为60%;宝丰县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为17.94万亩,机收率为60%;鲁山县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为22.32万亩,机收率为60%;郏县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为13.56万亩,机收率为60%;叶县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为41.16万亩,机收率为60%;湛河区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为2.03万亩,机收率为70%;新华区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为1.33万亩,机收率为70%;卫东区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为1.82万亩,机收率为70%;石龙区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为0.41万亩,机收率为70%。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进玉米收获机械化作为2010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营造氛围,搞好服务,确保完成2010年的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为我市实现秋粮丰产丰收做出积极贡献。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农业 农机 通知
主办:市农机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8月18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