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0〕105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5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为确保全面实现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2010年下降4.4%和“十一五”期间下降21%的节能目标,根据《河南省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豫政办〔2010〕93号印发)精神,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订的《平顶山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平顶山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09年,万元GDP能耗累计完成进度计划的87.5%,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但2010年上半年以来,我市高耗能产品产能释放加快,高耗能行业完成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不断加大,能耗出现反弹,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面临较大压力。为确保完成“十一五”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21%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和《河南省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豫政办〔2010〕93号印发)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落实调控措施,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和“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市“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21%,2010年度万元GDP能耗下降4.4%左右。(三)基本原则1.正确处理预警调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把保增长与转方式、调结构结合起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实现节能降耗和经济增长的双赢。2.正确处理控制增量与调整存量的关系。以控制高耗能产品产能过度释放、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为重点,严格限制能耗增量。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3.正确处理依法监管与预警调控的关系。依法实施节能降耗预警调控,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节能执法监察,切实将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预警范围

  各个县(市、区)政府,钢铁、有色、水泥、化工、火力发电、焦化等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进展和能源消费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区节能目标进展情况,对辖区内主要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进展和能源消费情况进行监测预警。

  三、重点监测指标

  (一)各县(市、区)政府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电耗及其降低率;2.综合能源消费量及其增长速度;3.重点耗能行业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等。(二)重点耗能企业1.综合能源消费量及其增长速度;2.单位工业增加值(或工业总产值)能耗及降低率;3.单位产品能耗及降低率。重点监测的主要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火力发电行业发电标准煤耗;化工行业合成氨综合能耗、烧碱综合能耗;水泥行业吨水泥综合能耗、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氧化铝综合能耗;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和吨生铁综合能耗;焦化行业吨焦炭工序能耗等。

  四、预警调控分级

  根据重点监测指标分析结果和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3级:

  Ⅲ级(黄色预警):县(市、区)政府和高耗能企业“十一五”前四年节能目标完成进度不足80%且2010年以来累计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县(市、区)政府和高耗能企业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和能耗比重同比上升。

  Ⅱ级(橙色预警):县(市、区)政府和高耗能企业分季度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第三季度预考核时节能指标进展缓慢、有可能完不成年度和“十一五”节能目标。

  Ⅰ级(红色预警):县(市、区)政府和高耗能企业上半年、前三季度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低于与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对应进度的80%;前三季度单位生产总值电耗上升过快;未通过市政府组织的节能目标预考核。

  五、预警应急响应

  根据预警等级,要相应采取如下应急调控措施:(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要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1.对省政府和市政府明确规定列入2010年关停范围的有色、钢铁、焦化、水泥、煤炭及洗选、造纸等行业的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县(市、区)政府和高耗能企业应在规定时限之前予以关闭淘汰。督促有关企业加快节能改造项目建设,淘汰高耗能设备、工艺和技术。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已淘汰企业的“后管理”,防止死灰复燃。2.对《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厅等部门2010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11号)和《2010年平顶山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平政〔2010〕17号印发)明确列入关停范围的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县(市、区)政府应提前关闭或停产治理。3.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要责令淘汰,对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措施。(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重点压缩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的供电量。具体企业名单和压缩产品产量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商后报市政府确定。2.对产能过剩行业中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企业实行限电措施。重点对产能过剩行业中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核定,确定产能过剩行业中单位产品能耗超标企业的名单和限电量报当地政府确定。由发展改革部门将限电企业名单、限电量和顺序通知电力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3.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肃查处违规新建高耗能项目。2010年拟竣工投产的高耗能项目,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分别采取分期投产、部分投产或推迟投产等措施,引导高耗能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周期及检修时间。4.加强全社会节电。部分关闭或者全部关闭城市装饰性景观照明;各级政府机关和高耗能企业要带头节电、节油,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三)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限制新增用能过快增长的同时,重点限制高耗能企业产量。1.压缩高耗能产品产量。压缩水泥、钢铁、氧化铝、合成氨、烧碱、工业盐、焦化、炭素等高耗能行业产品产量。具体企业名单和压缩产品产量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商后报市政府确定。2.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平顶山东站、平顶山西站要严格控制火力发电、有色、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的铁路运输计划,对其中列入淘汰类落后产能的企业不予安排运输计划。按照节能发电调度顺序,在保证电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对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超出2009年全省平均值5%以上的机组,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压缩发电机组名单和发电量指标报市政府,市政府研究确定后报省能源局。

  3.加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低的项目建设,支持高附加值和终端产品生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低能耗产业的比重,实现结构节能。

  六、完善预警调控机制

  (一)加强监测分析。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高耗能企业能耗指标的监测预测,建立能源消耗情况分析例会制度,会同平顶山供电公司、平顶山东站、平顶山西站等单位,在每月15日左右召开上月度能耗指标分析会。对符合预警条件的县(市、区)和高耗能企业,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经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相关县(市、区)和高耗能企业发出预警调控通知。

  (二)落实责任分工。市发改委要对县(市、区)和高耗能企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督促启动应急响应的县(市、区)和高耗能企业及时将落后产能淘汰到位。市统计局要加强能耗指标统计、监测,分季度及时公布县(市、区)和高耗能企业能耗指标。(三)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区节能目标预警调控实施方案,按月向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调控措施实施情况和调控效果。

  附件:节能预警重点调控企业名单

  附 件

  节能预警重点调控企业名单

  一、列入2010年8月底前淘汰到位的落后产能企业(9家)

  1.汝州市天瑞热电有限公司2.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3.舞钢市海明工业纸板有限公司4.舞钢市年华水泥有限公司5.宝丰县惠泽纸业有限公司6.鲁山县农友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宝丰县中州煤化有限公司8.平顶山市石龙区残联焦化有限公司9.平顶山市鸿跃煤化有限公司

  二、重点调控的产能过剩行业中高能耗企业名单(24家)

  (一)钢铁企业1.叶县闽星钢铁有限公司(二)有色金属企业2.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3.河南香江佛光实业有限公司(三)焦化企业4.河南省朝川焦化有限公司5.宝丰县京宝焦化有限公司6.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7.汝州市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8.中平能化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9.汝州市汝丰焦化有限公司10.平顶山巨源焦化有限公司11.平顶山市虹剑煤化有限公司12.平顶山宝源焦化有限公司13.平顶山市利鑫焦化有限公司14.平顶山煤业(集团)十一矿劳动服务公司焦化厂(四)化工企业15.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平煤集团联合盐化有限责任公司17.中平能化集团飞行化工有限公司18.河南超奇煤化有限公司(五)炭素企业19.平顶山市东方碳素有限公司20.宝丰县洁石碳素材料有限公司21.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22.鲁山方圆炭素有限公司23.中平能化集团易成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六)铸造企业24.天瑞铸造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约 能源 目标 方案 通知

   主办:市发改委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四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8月30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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