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0〕107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0-0005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平顶山市粮油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日
平顶山市粮油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粮油市场的监管,规范粮油市场流通秩序,推进放心粮油建设,提高粮油产品质量,确保粮油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粮油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粮油消费质量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加强成品粮油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净化粮油市场,维护流通秩序,确保粮油质量安全,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粮油。
二、检查范围
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成品粮油生产、批发、零售及配送的经营组织和个人,包括各种类型成品粮油生产加工场所、超市、集贸市场、便利店、个体经营门店等。
三、检查内容
(一)经营资格检查。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经营证、照是否齐全。(二)粮油质量检查。经营的成品粮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是否加贴QS标志,标签标识是否符合国家食品标签标准要求,使用的添加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粮油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相关内容;有无经营假冒伪劣粮油产品行为。(三)经营场所检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粮油产品保存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是否按照有关标准规定与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四)经营行为检查。粮油经营中有无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法违规交易、扰乱粮油市场秩序的行为;经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有无不明码标价、质价不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五)台账信息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建立经营台账,是否如实记录所经营粮油产品的购销渠道、联系方式、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是否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数据信息。
四、检查方法和进度安排
本次粮油经营市场监督检查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由市政府委托市粮食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市区规定区域内成品粮油市场开展全面检查。活动从2010年9月1日开始至2010年11月10日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一)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为宣传准备阶段。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对成品粮油市场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和掌握辨别粮油产品安全、健康的相关知识,为开展成品粮油检查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准备,密切协调,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做好各项检查准备工作。(二)第二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为集中检查阶段。按照检查范围分片包干,落实责任,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取缔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产品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并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三)第三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为复查整改阶段。对整体检查情况及要求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复查复核,跟踪问效,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巩固执法效果。(四)第四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对检查档案进行整理归档,认真总结经验,探索长效监管方法,建立长期联合市场巡查制度,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确保全市粮油食品安全。
五、组织领导
本次粮油经营市场监督检查由市政府组织,市粮食局牵头实施。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有正任组长,市粮食局局长于玲任副组长,市工商局副局长魏亚彬、市质监局副局长庞庆胜、市卫生局副局长罗世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贺周南、市粮食局副局长王火宣为成员的联合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王火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本次成品粮油检查、协调等各项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抽调精兵强将参与检查工作,每个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检查中的有关联络、协调等事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放心粮油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成品粮油联合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投入到活动中,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这次检查任务,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粮油。(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市粮食局要发挥主导作用,会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既要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又要按照职能分工、各有侧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联合检查收到良好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职责权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经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相应处罚。(三)严肃纪律,公正执法。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检查工作的活动,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将严肃查处。在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对象要做到一视同仁,坚持同案同罚,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四)严格程序,不留后患。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原则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和消费者举报的涉粮案件进行认真查办,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确保此次联合监督检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主题词:农业 粮油△ 市场 监督 方案 通知
主办:市粮食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9月4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