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节能电力调控应急方案的通知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20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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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平顶山市节能电力调控应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0年10月17日

    

    目前,省政府已对各省辖市实行电量总控制。为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我市的节能工作也进入攻坚阶段。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及本年度节能目标,同时保持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充分认识并紧紧抓住资源环境约束对产业优化升级的倒逼机遇,努力化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实现节能工作达标与发展方式转变的双赢局面,切实加快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三保”,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保民生,就是要确保全市广大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不能因为电力调控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是保安全,就是要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用电,不能因为电力调控影响任何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是保重点,就是要确保对人民生活和经济运行有重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正常用电,如城市供水、供气、供暖、学校、医院、通信、军事基地、新闻机构及在建、续建重点工业项目等单位。

    二、实施“两压”,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一)最大限度地压缩非生产、非民生部门用电

    1.市所有道路照明用电亮灯时间后延1小时,关灯时间提前1小时,双排照明的改为单排照明。

    2.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如广场、公园、游园等)的夜间照明负荷压缩50%以上,通夜照明的改为晚12点前关闭,有特殊情况者除外。

    3.除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迎接“双创”活动期间,全市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全部关闭。

    4.广告(霓虹灯、灯箱、橱窗、电子显示屏等),除公益广告外,其他商业广告一律关停。

    5.全市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杜绝“长明灯”、“白昼灯”;电梯运行模式合理设置为:一至四楼停开,电梯单双层设置;冬季取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

    上述节电措施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立即实施。

    (二)最大限度地压缩高耗能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低附加值企业的用电量

    1.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下发了《关于转发省政府关于对我市“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停产限产的紧急通知》(平节减办〔2010〕12号)、《关于对我市“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节能调控措施的通知》(平节减办〔2010〕14号)、《关于下达10月15至31日各县(市、区)日均网供电负荷指标的通知》(平节减办〔2010〕18号)、《关于对平顶山供电公司“关于压限平顶山市区及直供企业电量细化分解指标的请示报告”的批复》(平节减办〔2010〕19号)等文件,请各县(市、区)政府、平顶山供电公司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到位,把高耗能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低附加值企业用电负荷降到最低程度。

    2.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节能调控措施的不断变化,及时出台并细化对各县(市、区)政府和高耗能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低附加值企业的节能调控措施,届时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到位。

    三、实行领导负责制,切实把方案落到实处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行政一把手是节能目标的第一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平顶山供电公司主要领导要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辖区、本系统的电力调控任务。其他市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负责本单位节能方案的落实。

    (二)市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金融、税务、财政、质监等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有关节能优惠政策,加大对资源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打击力度。

    (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节能政策、节能知识等,积极引导全市广大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低碳生产、低碳生活等理念,培养节约节能良好习惯,曝光一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典型案件,努力在全市形成节能的浓厚氛围。

    (四)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认真检查各单位任务的落实情况,对行动快、任务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对行动不力、影响全市乃至全省节能工作大局的,将按照《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的通知》(平发〔2008〕12号)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时间要求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从发文之日起到2010年底。

    各级、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努力拼搏,共克时艰,坚决打赢节能减排攻坚战,努力实现我市节能减排目标达标和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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