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明电〔2010〕19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0〕12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8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10〕35号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0〕199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当前已进入冬季,天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加,加之元旦、春节临近,人流、物流相对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全市上下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侥幸保稳定的思想,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迅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守护中原”消防安全冬季百日决战行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针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地下建筑、化工企业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联合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等消防违法行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时,应重点检查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并完整好用,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规留宿现象;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时,应重点检查其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夜间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对高层地下建筑、化工企业进行检查时,应重点检查其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并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及重点部位值班人员是否在位,是否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对“九小”场所检查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留宿人员,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外窗防盗网是否留有逃生通道,“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三、依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对检查发现的营业期间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以及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实行联查联办、严查快办、从重处理,始终保持消防执法的高压态势。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从严整治,对认定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落实政府责任制,实行职能部门跟踪整改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按期销案。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一时无法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

  四、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县(市、区)政府要以“全民消防总动员”和《河南省消防条例》宣传贯彻等活动为依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曝光典型火灾案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社会单位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员培训单位员工,普遍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员工处置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通过举办消防夜校、设置宣传橱窗、粉刷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全面加强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工作投入,针对各类火灾事故特点,配齐配足消防特种车辆、特勤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提高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要深入辖区高层地下建筑、化工企业、大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六熟悉”训练和实地演练,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快速反应、成功处置。

  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冬季防火期间,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实行责任捆绑。凡冬季防火期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连续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通知

   主办:市公安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八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1月30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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