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1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0〕128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0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严密组织、科学编制、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有序、稳步、规范开展。

  二、工作重点

  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印发)的有关要求,2011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重点为:

  (一)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对比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实施状况,调查汇总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和征收、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等来源情况,掌握确定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在调查分析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地产市场状况的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调查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城市功能区位、各行业发展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和报批。就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由市政府批准执行。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需求申报阶段(2010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申报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二)调查分析阶段(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重点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查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三)草案编制阶段(2010年12月26日至2010年12月31日)。依据相关调查分析结果,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0日)。向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征询对初步形成的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定稿。(五)计划报批和公布阶段(2011年1月11日至1月31日)。市政府批准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任务分工

  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和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政府共同编制,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相关文件的起草、调查分析汇总、编制计划草案、请示报批及其他相关工作。(二)市房产管理中心负责棚户区改造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的计划编制。(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的计划编制。(四)市发改委负责产业政策、重点投资等相关内容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中的有效落实。(五)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计划供地的规划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审核。(六)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上报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计划。

  五、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2011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2010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六、有关要求

  (一)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按要求开展2011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统计工作,并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2)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联系人:王卫东、薛峰,联系电话:2985838。(二)其他县(市、区)政府参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辖区内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附件:1.2011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2011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2011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茂杰(副市长)

  副组长:娄晓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其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范 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 翰(市发改委副主任)

  耿勇军(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曹拥军(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孟宪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郭金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史长现(市发改委副主任)

  戚文华(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胡国笋(市房产管理中心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孟宪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娄彦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研中心主任陈致远、市发改委地区经济科科长商晶亮、市城乡规划局综合业务科科长李龙昌、市房产管理中心住房办主任科员刘兴泉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计划 通知

   主办:市国土资源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2月6日制发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