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质量兴市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0〕14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10年度质量兴市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10年度质量兴市责任目标考核方案  

  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全市目标考评及2011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平政〔2010〕74号)要求,制定2010年度质量兴市责任目标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平政〔2009〕83号),以质取胜,大力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经济强市、实现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率先崛起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二、考核原则

  按照全面准确、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务实高效的原则,对各县(市、区)质量兴市工作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食品质量安全、药品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质量工作效能,为下一步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提供可靠依据,为构建以政府推动、企业主体、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大质量工作体系打牢基础。

  三、考核办法

  采取自查自评和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牵头单位评定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对质量兴市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并上报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单位依据《2010年度质量兴市责任目标考核细则》(见附件,以下简称《考核细则》)中涉及的考核项目,对各县(市、区)政府质量兴市工作进行专项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报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市、区)政府自查自评和各牵头单位评定结果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考核等次。

  四、评分标准及等次认定

  考核总分设定300分,考核根据汇总得分设优秀、先进、达标、不达标4个等次。

  五、年度考核时限及考核时间

  考核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考核时间为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19日。

  六、年度考核内容

  详见《考核细则》。

  七、年度考核要求

  对各县(市、区)质量兴市年度责任目标完成结果进行考核认定,是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的具体举措。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对照《考核细则》认真做好质量兴市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自评工作。自查自评报告于2011年1月5日前以正式公文报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牵头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质量兴市责任目标的专项评定工作,于2011年1月5日前将各县(市、区)专项得分及专项考核等次,以本单位正式公文报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将考核作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的重要抓手,总结成绩、找准差距、分析原因、改进工作,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联系人:王建兴,电话:0375-4978968;传真:0375-4978969;电子邮箱:zlkpds@163.com。

  附件:2010年度质量兴市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 方案 通知

   主办:市质监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四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2月31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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