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度政务信息责任目标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1〕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1-0000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11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年终进行考评。现将2011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见附件)一并下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政务信息工作任务。

  2011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责任目标

  汝州市政府80分舞钢市政府80分宝丰县政府80分叶县政府80分鲁山县政府80分郏县政府80分新华区政府60分卫东区政府60分湛河区政府60分石龙区政府50分中平能化集团30分市发改委20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分市人口计生委20分市教育局20分市科技局20分市公安局20分市民政局20分市财政局20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分市国土资源局20分市交通运输局20分市农业局20分市卫生局20分市环保局20分市统计局20分市粮食局20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分市国家安全局20分市工商局20分平顶山调查队20分市水利局20分市林业局20分市地税局20分市国税局20分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分市商务局20分市审计局20分舞钢公司20分市安监局15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5分市旅游局15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5分市农机局15分市畜牧局15分市供销社15分市盐业局15分市质监局15分市司法局15分市招商局15分高新区管委会10分市城乡规划局10分市烟草局10分市信访局10分市煤炭局10分新城区管委会10分市市场发展中心10分市民宗局10分市体育局10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0分市房产管理中心10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0分平顶山供电公司10分平顶山银监分局10分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10分农发行平顶山市分行10分工行平顶山分行10分建行平顶山分行10分农行平顶山市分行10分中行平顶山分行10分平顶山银行10分市政府金融办10分市行政审批中心10分市邮政局5分市气象局5分市人防办5分市移民局5分市政府外侨办5分

  附件: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附 件

  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为促使政务信息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公开、公正,充分调动广大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全市政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根据《河南省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豫政办〔1999〕10号印发),结合我市政务信息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考评奖励类别

  (一)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三、考评奖励条件

  (一)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信息工作,网络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充实;

  2.认真落实政务信息上报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质量较高;

  3.在搞好动态信息上报的同时,能为市政府提供较多的深层次调研信息;

  4.重视信息队伍建设,抓好信息培训工作。(二)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深的文字功底,思想敏锐,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2.热爱信息工作,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水平,采编上报信息符合实际,质量较高;3.工作勤奋,吃苦耐劳,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信息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未完成年度上报信息目标任务的,当年不得推荐先进个人。

  四、考评办法

  (一)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实行政务信息记分考评制。上报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政府工作信息》采用1条记1分,被《政务要闻》采用1篇记5分,被《政府工作信息》专期采用记5分,被《信息专报》采用1篇记5分;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上报省政府办公厅,被《政府工作快报》采用1条记3分,被《重要情况专报》采用1篇记5分,被《政府工作快报》、《政务要闻》专期采用1篇记1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1条记20分。

  2.加分办法

  (1)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5分;

  (2)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10分;(3)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上报国务院办公厅被国家领导批示1条加20分;(4)县(市、区)政府直报省政府办公厅,年底进入前60名的,其所得分的50%直接加入市级得分。3.扣分办法(1)不按时完成市政府办公室约稿任务的,每次扣10分;(2)县(市、区)政府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年底得分为零的,扣30分。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同时予以通报批评:(1)迟报、误报、虚报信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2)重大信息、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情况出现漏报并产生严重后果的;(3)发生2次以上信息重要数据错误的;(4)未完成市政府办公室调研信息约稿的。(二)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列入考评范围的单位分管领导、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

  推荐程序:由所在单位推荐,市政府办公室审定。(三)实行通报制度

  对各单位上报信息的采用情况每2个月通报1次,半年小结,全年总评。

  主题词:文秘工作 信息 目标 通知

   主办: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3月11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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