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环境协调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11〕28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1-0001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叶县、鲁山县、宝丰县、郏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顶山段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顶山段建设环境协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现场协调小组
  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王富兴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厅级干部王天顺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有正、市移民安置局局长夏应顺、市移民安置局常务副局长曹宝柱、市移民安置局副局长王振杰、市公安局副局长高豫平任副组长,中线建管局河南直管部建管三处处长、河南省建管局平顶山建管处处长、叶县代建处处长、叶县县长、鲁山县县长、宝丰县县长、郏县县长为成员的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现场协调小组,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顶山段建设现场环境的协调工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南水北调办)承办市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现场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并上报工程进展情况,督促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建设环境问题。
  各有关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县辖区内的工程建设现场环境协调工作,并派人进驻现场,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
  二、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
  (一)定期召开协调小组碰头会。协调小组碰头会由各有关县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现场协调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建设管理单位和各标段项目经理参加。由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现场协调小组及时研究问题解决办法,处理不了的问题上报市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现场协调小组。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二)定期召开协调小组月汇报会。月汇报会由市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现场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召集,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现场协调小组组长、建管单位负责人参加,由建管单位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并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报送工程进度月报表,研究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大事项。会议由市南水北调办承办,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三)召开协调小组全体会。协调小组全体会由市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现场协调小组组长召集,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协调解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要事项和影响工程进展的主要问题。会议由市南水北调办承办,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四)召开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中线工程沿线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决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大事项,解决沿线各县普遍存在的问题。会议由市南水北调办承办,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三、建立治安管理长效机制
  工程沿线各县公安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每个标段要设立警务室,选配1—2名工作能力强的警员常驻工地现场,负责段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阻挠施工、哄抢偷盗施工设备和建筑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创造和谐的施工环境,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四、建立月通报制度
  市南水北调办每月制发通报,对外部环境好、解决问题及时的县进行通报表扬;对外部环境差、工作拖拉、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县进行通报批评。
  五、建立奖惩机制
  市政府对工程建设环境好的县、乡镇进行表彰,授予“工程建设环境先进单位”称号,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嘉奖,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对工程建设环境差、工作不负责任、进度缓慢的,市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
  六、建立督查问责机制
  由市南水北调办、市重点项目办、市政府督查部门联合成立督查组,对沿线各县的建设环境进行督查,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解决突出问题,并适时启动问责机制,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顶山段建设的顺利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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