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上半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畅通杯和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检查评比情况通报

文号 平政办〔2011〕51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1-0003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11年7月下旬,市政府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市上半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畅通杯”、“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比。现将检查评比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县(市、区)和各乡镇作为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主体,十分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做到了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基本建立。县级财政列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逐步实现常态化,其中鲁山县、新华区财政资金到位较好,到位率达到50%。总体上看,全市农村公路路况、路容、路貌明显改观,管养工作逐步走上正常化、规范化轨道。

  二、综合排序

  (一)5个县(市)综合排序为:鲁山县、郏县、舞钢市、宝丰县、叶县。(二)4个区综合排序为:新华区、湛河区、石龙区、卫东区。(三)路肩培护工作完成较好的县(市、区)为:鲁山县、叶县、石龙区、湛河区。(四)平面交叉及90度直角弯改造工作完成较好的县(市、区)为:郏县、叶县、石龙区。(五)“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开展较好的乡镇为:鲁山县背孜乡、鲁山县观音寺乡、郏县冢头乡、叶县田庄乡、舞钢市枣林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市、区)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低,个别县没有列支养护专项资金,也未与辖区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二)个别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不到位,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尚未开展。(三)部分县道路面病害较多,路肩培土不到位。2011年是省“好路杯”评杯年,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对此,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要加紧落实县级财政配套养护资金;二要进一步完善日常养护机制;三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路肩培土、平面交叉工作;四要治理穿过村、镇路段路肩、路面被侵占问题;五要整治过街路段两侧边沟硬化即路面排水问题。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通报

   主办:市交通运输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四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8月12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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