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1〕78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1-0005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自2011年6月1日开展白龟湖集中综合整治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围绕“不留死角”、“一遍净”的整治目标,集中力量,重拳出击,白龟湖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整治过程中,参与整治工作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公正执法,表现出了极强的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形成了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保证了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了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实现了综合整治预定目标。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弘扬综合整治期间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迎难而上、不怕艰苦、忘我工作的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白龟湖综合整治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湛河区政府、鲁山县政府、新城区管委会各奖励20万元,为在白龟湖综合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范亚宏等9名同志各记个人二等功1次,对贺建立等30名同志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先进,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靠正气实干,促科学发展,为我市提前实现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
附件:白龟湖综合整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 件
白龟湖综合整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记个人二等功人员名单
范亚宏(新城区管委会)
刘建国(新城区管委会)
张江河(鲁山县政府)
陈立新(鲁山县河务局)
陈国贞(湛河区环保局)
李海建(湛河区政法委)
时宏伟(市政府办公室)
苏改铭(市环保局)
袁 平(市环保局)
二、通令嘉奖人员名单
贺建立(市督查局)
李国强(市督查局)
郑海平(市水利局)
于承利(市交通运输局)
黄志强(市林业局)
王凯强(市卫生局)郑建东(市工商局)王新志(市国土资源局)贾晓伟(省白龟山水库管理局)何 磊(平顶山供电公司)陈俊博(平顶山供电公司)靳惠标(市农业局)张治甲(市农业局)谷双义(市农业局)张永浩(市环保局)贾献平(市白龟山水库综治办)张亚克(市白龟山水库综治办)蔡卫东(新城区管委会滍阳镇)曲金北(新城区应滨管委会)王 超(新城区管委会滍阳镇)李俊峰(新城区滨湖管委会)刘金柱(新城区管委会湖滨路办事处)霍 全(鲁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孟宪明(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党宏亮(鲁山县环保局)郭小朋(鲁山县农业局)李国强(湛河区环保局)任建平(湛河区农林水利局)刘会奇(湛河区曹镇乡)魏增江(湛河区曹镇乡)
主题词:水利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0月14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