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1〕9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1-0006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我市自2008年开展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创建目标,通力协作,克难攻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实现了包括69项创建标准、11条发展指标和13条硬性指标在内的创建要求,使我市残疾人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中国残联创建检查验收组给予我市残疾人工作“全国有位,中部领先,全省第一”的高度评价。2011年6月9日,在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我市被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在3年的创建工作中,全市各级、各部门涌现了一批创建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我市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成功创建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快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给汝州市政府等20家单位记集体二等功,各奖励现金2万元;授予市发改委等50家单位为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单位,颁发奖牌;给万英等36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2000元;授予何会营等100名同志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加强配合,扎实工作,不断优化创建成果,扩大创建效应,以发展残疾人事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为我市“率先实现崛起、提前全面小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 件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集体二等功名单(20家)
汝州市政府
舞钢市政府
宝丰县政府
郏县政府
鲁山县政府
叶县政府
新华区政府
卫东区政府
湛河区政府
石龙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卫生局市体育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残联二、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单位名单(50家)
汝州市财政局
汝州市卫生局
汝州市残联
汝州市地税局
舞钢市卫生局
舞钢市残联
舞钢市枣林镇政府
舞钢市院岭街道办事处
宝丰县财政局
宝丰县卫生局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宝丰县残联
郏县财政局
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郏县卫生局郏县残联鲁山县教育体育局鲁山县财政局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鲁山县残联叶县财政局叶县残联叶县遵化店镇政府叶县田庄乡政府新华区残联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办事处新华区中兴路街道文化宫社区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幸福社区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东区残联卫东区鸿鹰街道办事处湛河区残联湛河区姚孟街道办事处湛河区马庄街道办事处石龙区残联石龙区高庄街道山高社区石龙区人民路街道龙祥社区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农开办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平顶山日报社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个人二等功名单(36名)
万 英(汝州市市长)
崔建平(汝州市残联理事长)
李建国(舞钢市残联党组书记)
张 璋(舞钢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 平(宝丰县政府正县级干部)
岳忠义(宝丰县残联理事长)李彩霞(郏县副县长)朱小民(郏县残联理事长)郭斌献(鲁山县县长)付学辉(鲁山县残联理事长)买丽娟(叶县副县长)李长龙(叶县残联理事长)徐鑫鑫(新华区残联副理事长)时艳红(新华区残联组联部部长)王建伟(卫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孙高平(卫东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张瑞甫(湛河区政府党组成员)梁 涛(湛河区残联理事长)王 著(石龙区副区长)禹军德(石龙区残联理事长)齐俊禄(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保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宋 岚(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上官洪洋(市财政局副局长)张跃峰(市体育局副局长)刘冠军(市残联副理事长)吴凌丽(市文明办综合科科长)孙正欣(市社会福利院院长)李宝峰(市残联组织联络部部长)卢雪梅(市残联康复部部长)李琨琼(市残联教育就业部部长)高秋法(市残联维权部部长)薛政国(市残联机关党总支副书记)李庆宇(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主任)陈诚义(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廉丽萍(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副主任)
四、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个人名单(100名)
何会营(汝州市残联副理事长)
赵淑萍(汝州市残联副理事长)
平丽红(汝州市残联纪检组长)
刘 斌(汝州市残联办公室主任)
邵红敏(汝州市残联组联部部长)
史晓鹏(汝州市残联康复部部长)
景素玲(汝州市残联计财部部长)
吴志武(汝州市残联信息数据中心主任)
郭向超(汝州市残联办公室副主任)
田彦霞(舞钢市残联纪检组长)
肖彦东(舞钢市枣林镇副镇长)
杨星奎(舞钢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李云镇(舞钢市残联理事)赵 静(舞钢市残联理事)苗艳红(舞钢市院岭街道办事处残联理事长)翟耀远(舞钢市枣林镇中心卫生院医生)张彦飞(舞钢市残联康复部长)李保刚(宝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振有(宝丰县社保局副局长)张小辉(宝丰县民政局社救股股长)白 红(宝丰县残联组联部部长)刘慧联(宝丰县周庄镇残联理事长)王春红(宝丰县城关镇残联理事长)蒋 京(宝丰县肖旗乡残联理事长)管光建(郏县残联副理事长)李志强(郏县广电局副局长)张 沛(郏县政府办公室干部)张永青(郏县残联办公室主任)李 勇(郏县残联组联部长)赵亚利(郏县广阔天地乡残联理事长)吕国婷(郏县龙山街道残联理事长)刘建彬(郏县黄道镇残联理事长)奚 顺(鲁山县政府正科级干部)许 杰(鲁山县民政局局长)段协欣(鲁山县残联副理事长)代文功(鲁山县残联纪检组长)霍秋红(鲁山县残联办公室主任)井耀军(鲁山县残联组联部部长)盛宜风(鲁山县残联康复部部长)宁艳晓(鲁山县残联办公室副主任)宁献叶(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国强(叶县遵化店镇党委书记)樊亚杰(叶县洪庄杨乡乡长)樊华婷(叶县昆阳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崔庆武(叶县残联副理事长)赵国强(叶县残联组联部部长)孙 森(叶县残联康复中心主任)焦爱红(叶县叶邑镇残联理事长)朱军萍(新华区残联工会主席)张晓萍(新华区残联维权部部长)郑红蕊(新华区残联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朱可夫(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幸福社区书记)石 静(新华区残联科员)王豆豆(新华区残联科员)张国民(卫东区东环街道党工委书记)刘 洁(卫东区残联副理事长)王月旺(卫东区残联副理事长)王秋红(卫东区残联副理事长)张晓东(卫东区鸿鹰街道残联理事长)贾群柱(卫东区东安路街道葡萄园社区主任)董春涛(湛河区残联副理事长)常慧霞(湛河区残联副理事长)张 硕(湛河区残联组联部部长)鲁亚华(湛河区南环路街道残联理事长)黄 萌(湛河区轻工路街道残联专干)王培君(石龙区残联康复部部长)梅少丽(石龙区残联组联部部长)王运鹏(石龙区残联维权部部长)赵郁杰(石龙区残联就业办主任)王刚峰(石龙区残联科员)周卫东(市政府办公室五科科长)柴英豪(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杜志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担保中心主任)冯世龙(市信息中心主任)柳 远(市政府办公室五科副科长)李红伟(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张建平(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程月婷(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副主任)毛克选(市城乡规划局科员)李双双(市中级法院助审员)郭志民(市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记者)吴海军(市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记者)徐永生(市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记者)司荣亮(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科员)王小冰(市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何国欣(市标准定额站站长)孟子丁(市广播电视总台广播中心主持人)张丹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员)张 强(市妇联宣传部副部长)吴怀胜(市残联理事)李峰松(市残联办公室主任)朱中华(市残联干部)樊文斌(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副主任)赵爱红(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工会主席)刘 国(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副主任科员)刘 旭(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段瑞丽(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干部)武莉娇(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干部)杨朝锋(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余登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综合部部长)
主题词:民政 表彰 决定 主办:市残联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2月31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