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2〕45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03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统计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制订的《平顶山市物业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对于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和行业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市统计局、市房产管理中心要切实做好全市物业服务业统计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协调,完善我市物业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本县(市、区)、本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平顶山市物业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案
市统计局 市房产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物业服务业统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全市物业服务业的发展规模、速度、效益和行业分布状况,科学制定物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鼓励措施,有效满足政府统计和行业管理的多重需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是在平顶山市境内的物业服务业单位,主要包括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和物业管理单位两个类别,以及外来物业服务企业在平顶山市设立的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参与此项调查。
调查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国家统计局令第13号),对物业服务业统计范围从行业和产品两个层次进行界定。(一)行业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办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二)产品范围:物业服务业的活动成果主要体现为服务产品,对服务产品的统计依据产品分类进行,相关服务业产品的详细分类及代码参见《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
三、调查原则
为保证物业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协调性,此项调查根据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统一要求,执行“在地统计”、“权责发生制”和“市场价格估价”等原则。(一)“在地统计”原则:是指根据统计单位的常住地确定其统计归属地,即一个统计单位在我市设立经营场所,并长期(一年及以上)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活动,按其物业管理经营活动发生地进行统计。(二)“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根据交易活动发生时间确定统计的报告期。物业服务企业(单位)财务统计指标的报告期确定,原则上应与其执行的会计制度保持一致。(三)“市场价格估价”原则:是指根据交易双方认定的成交价格进行统计。没有货币支付行为的交易,按市场上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或按所发生的实际成本估价。
四、调查内容
物业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指标、业务指标和服务业增加值等。(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开业(成立)时间、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机构类型、营业状态、控股情况、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执行会计制度类型、企业资质等级、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财务指标:企业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资产总计,固定资产原价,本期折旧,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合计,营业利润、应付工资福利费总额、利润总额,年末从业人员等。
(三)业务指标:业务指标是指物业服务行业对外提供主要服务的数量或交易额,具体内容根据相关统计调查制度确定。
(四)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由国家统一的统计方法核算取得。
五、调查时间和报告期
物业服务业调查工作每年5月初开展,6月底结束。调查的时点数据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数据,报告期为上一年度1-12月份数据。
六、调查方式
物业服务业调查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根据统计名录库和物业资质审批库确定调查单位。全市制定统一的调查实施方案,设计统一表式,采用统一的统计标准,统一进行业务培训、问题解答、数据处理、审核评估和综合分析。
七、组织实施
物业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在平顶山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房产管理中心会同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统计调查单位及调查对象,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参加统计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物业服务业统计报表的填报方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统计调查机构和人员对在调查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八、数据开发应用
调查数据本着既满足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及科学决策需要,又满足房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需要原则,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发布应用。
一是发布全面反映物业服务业发展状况的总体综合数据,撰写《平顶山市物业服务业发展报告》。
二是参照物业服务业单位用工状况、资质评定、业主满意度、企业景气状况等有关调查指标,向媒体发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评价,为全市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提供优质物业企业信息。
主题词:服务业 统计 方案 通知 主办:市统计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5月18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