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平顶山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2〕49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04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制订的《平顶山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平顶山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
  为切实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情况以及2012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编制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为工作重点,不断增强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要明确防灾责任主体,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协调推进山洪等其他灾害防治及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二、我市地质灾害类型和隐患点的分布特征
  我市地质环境条件比较复杂,山区、丘陵区和矿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区。地质灾害类型为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及地裂缝。以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山体崩塌、滑坡隐患点主要分布在辖区西南、西北、东南部山区,尤其是因削坡修路、建房和露天采矿等人为工程活动造成的崩塌、滑坡隐患点数量多,分布集中;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采矿塌陷区;泥石流隐患点主要分布在鲁山县西部的山区。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依据我市气候及地质灾害特征,每年汛期的暴雨是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因此,今年重点防范期确定为六月、七月、八月、九月4个月份。另外,不合理的工程建设、采矿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对地质环境破坏强烈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要以整个施工期为防范重点。
  四、2012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鲁山县尧山镇营盘沟泥石流
  1.基本特征:该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鲁山县尧山镇营盘沟村,由西大河、大石窑、通草河、千言沟、二里坡、西河沟、刘广沟、寨子沟等数十条沟谷交汇而成。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鲁山县尧山镇营盘沟村2656人的生命安全以及房屋、渠道和农田等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鲁山县人民政府。
  (二)鲁山县观音寺乡桐树庄小学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位于鲁山县观音寺乡桐树庄村桐树庄小学后坡,距学校院墙30米。滑坡体形呈梯型,由碎石土构成。坡顶至坡脚高差60米,坡度55-70度。滑坡体纵长100余米,宽60余米。2007年开始出现险情,坡顶前缘出现多条长30至40余米不等的张裂缝,局部已发生小规模滑塌。
  2.威胁对象及范围:距滑坡体30米处的桐树小学,在校师生人数300余人。
  3.防治责任单位:鲁山县人民政府。
  (三)鲁山县张良镇老庄村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位于鲁山县张良镇老庄自然村北侧山坡,地理坐标:东经113°01′25.69″,北纬33°38′11.76″。该滑坡为土质滑坡,自2010年8月开始变形破坏,坡面出现多条拉张裂缝。2011年7月31日至8月2日,该区域经历了一个强降雨过程,在持续强降雨的影响下,滑坡变形进一步加剧,局部出现新的拉张裂缝。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着当地12户约7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鲁山县人民政府。
  (四)郏县堂街镇龙王庙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位于郏县堂街镇龙王庙村,滑坡体是第四纪松散堆积物,滑坡面位于第四纪堆积物和基岩接触带,属于顺层滑坡,滑坡体长约240米,宽约320米,平均厚约9米,坡度35°,走向15°,平面形态呈半圆,剖面形态呈阶梯状,体积120万立方米,为一大型土质滑坡,滑坡危害程度分级属大级。该滑坡体每逢雨季均发生小规模滑动,造成房屋裂缝,甚至部分房屋倒塌,滑坡体变形明显,滑坡后缘有拉张裂缝,附近民房开裂,潜在危害性较大。
  2.威胁对象及范围:现威胁当地106户、500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郏县人民政府。
  (五)石油公司北山油库地面塌陷、裂缝
  1.基本特征:该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平顶山南麓,卫东区东高皇乡下牛村北,一矿东翼煤田之上,由于地下采煤造成地面严重塌陷,出现大量裂缝,部分油罐倾斜,输油管道变形,房屋裂缝严重。
  2.威胁对象及范围:如遇强降雨,会加剧地面下沉,可能导致漏油事故,将危及油库附近工矿企业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可能对市区造成较大的危害。
  3.防治责任单位:卫东区人民政府。
  (六)卫东区寺沟居民区滑坡、泥石流
  1.基本特征:该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平顶山与落凫山之间泄洪沟中,遇暴雨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以及下游蓄水坝体溃坝。
  2.威胁对象及范围:威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一矿和寺沟居民区18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卫东区人民政府。
  (七)卫东区竹园村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是由于竹园四组新村建设时,削坡破坏了山坡的稳定性引发的。山坡出现裂缝,并发生垮塌现象。
  2.威胁对象及范围:竹园四组新村65户近2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卫东区人民政府。
  (八)石龙区山高村、老君庙自然村地面塌陷
  1.基本特征:该地质灾害隐患点是由于采煤塌陷引起地面沉降,道路断裂,建筑物地基下陷,墙体开裂,形成危房。
  2.威胁对象及范围:如遇暴雨,将加剧灾害发生,危及石龙区山高村、老君庙自然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石龙区人民政府。
  (九)石龙区青草岭地裂缝
  1.基本特征:该地质灾害隐患点纵贯整个青草岭南北,裂缝宽2-16米,最大可测深度22米,全长约5公里。断裂带由2-5条地裂缝组成,断裂带在张庄村西南部的青草岭山坡上形成塌落带,塌落宽度5-18米。
  2.威胁对象及范围:近年来,青草岭地裂缝呈加剧态势,威胁石龙区青草岭周边煤矿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石龙区人民政府。
  (十)宝丰县李庄乡程寨沟村地面塌陷、地裂缝
  1.基本特征:该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宝丰县李庄乡程寨沟村,是由于中平能化集团地下采煤引起地面塌陷、地裂缝,事发区域房屋、村道、农田受损严重,部分民居成为危房并坍塌。
  2.威胁对象及范围:威胁宝丰县李庄乡程寨沟村109户20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宝丰县人民政府。
  (十一)舞钢市第一初级中学滑坡
  1.基本特征:该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舞钢市垭口温州路中段路西200米处,长约800米,宽200米,是由膨胀土区地质结构及自然降雨形成,属大型地质灾害隐患。
  2.威胁对象及范围:威胁舞钢市第一初级中学800名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舞钢市人民政府。
  (十二)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小石门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位于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小石门自然村,近几年来,受降雨影响多次发生滑坡。滑坡体自2008年来多次小规模失稳。2010年7月,受强降雨影响,该滑坡体再次发生滑坡,滑动方量约1.9万方。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当地13户36口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舞钢市人民政府。
  (十三)煤矿、铁矿等矿区地面塌陷
  1.基本特征:全市地下开采的煤矿、铁矿和非金属矿区,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引发地面塌陷,导致塌陷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工程设施和大片土地遭到毁坏、居民房屋受损,危害严重。
  2.威胁对象及范围:威胁塌陷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各类工程设施和居民的安全,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钢舞阳矿业有限公司等矿山企业和有关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当地县级政府。
  除了上述13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我市山区、丘陵区的居民区周围和旅游景区分布有大量中、小型崩塌和滑坡隐患点;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存在许多不稳定斜坡;河流、水库岸边还存在一些岸边坍塌隐患等。当地政府及国土资源(地矿)、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相关部门负有防治责任。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各级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思想上高度重视、责任上层层落实、任务上分工明确。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2012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政府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和乡镇领导包点的防治责任制,健全县、乡、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同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旅游、安监、教育等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对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防灾应急预案,进行危险性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三)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要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排专人进行连续监测,把监测情况报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把“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每个村庄、每个单位、每个学校、每一户居民手中。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布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1.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汛期期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广电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监测和防范工作。
  2.地质灾害速报。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性事件信息直报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08〕92号)规定,做好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工作。单位或个人发现灾情、险情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75号)的要求,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工作。
  3.汛期值班。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汛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国土资源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
  4.险情巡查。汛期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工作,对预报可能发生强降雨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要逐点巡查,发现险情或者灾情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铁路、旅游、教育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选点现场组织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和资金,做好应急准备。对险情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防灾应急预案。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建立健全与本地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的要求,建立应急专业队伍,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在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方面的技术优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发生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区段,当地政府应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居住在危险区内的人员要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严禁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六)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宣传、群测群防网络与预警体系建设、抢险救灾和重大地灾隐患点治理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威胁人口多,治理投资大于搬迁避让投资的地质灾害区居民搬迁避让,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棚户区改造、小城镇建设等有机结合,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治理费用又小于预期损失值的大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
  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并承担治理费用。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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