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2〕4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05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指导意见》(豫政〔2012〕26号)精神,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现代化,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化”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争取和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整合资金,聚拢政策,强化管理,服务配套,统筹推进水、电、路、林等田间生产设施建设和平原村庄规划布局,集中建设一批“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实现亩产超吨粮的高标准粮田“百千万”方,强力推进高产创建工作,打造我市高标准粮食核心产区,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夯实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基本条件。一是土地集中连片。合理确定高标准粮田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的规模。耕地连片面积最少100亩,少于1000亩的方划为百亩方;1000亩以上,少于10000亩的方划为千亩方;多于10000亩的方划为万亩方。高标准粮田区域内要有完善的农业生产设施,要避开村庄、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设施,利于大型农机作业。二是基础设施配套。高标准粮田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划定后,按照年亩产1250公斤粮食生产能力的要求,配套农田基础设施等物质技术装备,提高支撑能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三是规模集约化经营。统一规划、设计、建设高标准粮田,创造条件,逐步将高标准粮田区域内的农民转移到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坚持统分结合,推进土地流转,改进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四是管理服务到位。根据高标准粮田规模、建设需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和完善配套的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各项扶持政策必须到位。
(二)发展目标。纳入河南省6000万亩永久性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范围的汝州市、叶县、郏县,按小麦种植面积的90%进行规划建设,规划建设面积175万亩。宝丰县、鲁山县、舞钢市参照省定建设标准和要求,适量建设高标准粮田,重点抓好粮食高产创建。要按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综合配套、稳定面积、规模经营、集中投入、主攻单产”的原则,建成一批百亩方、千亩方和万亩方。高标准粮田实现粮食高产创建全覆盖,平均亩产达到1吨以上,到2020年带动全市粮食生产能力达到47亿斤以上。高标准粮田实现高产稳产和生产全程机械化,良种覆盖率、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达到100%,土壤有机质明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强化田间工程和抗灾能力建设。坚持统一规划,扎实推进水利、农业、农机、科技、林业、气象等综合配套,完善田间配套工程。强化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与末级渠系改造、农田灌溉机电井升级改造及田间灌排配套工程建设。积极推广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技术,配套建设农田水利技术推广和抗旱服务网点,进一步提高灌溉保证率和灌溉效率,加快建设旱涝保收田。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土地整治力度,集中资金,连片治理,规模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提升耕地档次,增强抗灾能力。二是提高耕地地力。在高标准粮田区域内,实施耕地质量定向培育,不断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在农田基本设施配套齐全,能充分保障灌溉用水的地区重点推广秸秆快速粉碎还田腐熟技术;在没有条件直接秸秆还田的区域重点推广秸秆薄膜覆盖堆肥、生物快速腐熟堆肥技术。三是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重大病虫害监测预报条件建设,建设农情远程可视会商系统,完善抗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农业气象灾害自动化监测网和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网建设,建立农业与气象灾害预测预警和评估系统,增强全省粮食生产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抓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一是切实加大农业科研成果和农业技术推广力度,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作用,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着力解决影响粮食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难题。二是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1〕127号),制定全市种业发展规划。择优扶持我市3家以上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种子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2020年之前,主要粮食作物品种实现2次更新换代,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加快技术集成推广。围绕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开展优质高产栽培技术集成研究,建立亩产1000公斤以上产量水平的技术集成模式,制定主推技术规程和田间管理意见。大力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种子工程、耕地有机质提升等农业科技推广项目,推广普及深耕深松、夏玉米免耕机播、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实用技术措施,开展农业适应气候变化、农业气候资源高效利用及农业气象业务服务保障等技术推广应用,提升高标准粮田科技支撑能力。四是强化技术指导服务。继续开展“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活动,组织市、县、乡三级1000名技术人员,组建打造“百千万”高标准粮田技术专家服务团队,深入开展科技增粮活动。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全面实施绿色证书培训、新型农民培训、星火科技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一系列培训工程,着力培养农村种植业能手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全面提升农民科学种田能力。加强县级农业技术推广力量,健全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加速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按照“服务跟着种子走”的要求,发挥种子企业在良种推广、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加快良种良法推广步伐。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农技服务专线等,解决好农业技术推广和综合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道坎”的问题。
(三)着力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坚持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促进农业技术集成、高效、规范应用,积极推广精量播种、化肥深施、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等节本增效农机化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巩固小麦生产机械化成果,着力加大玉米机收、水稻机插秧、根茎类作物机收薄弱环节推进力度,加快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鼓励和引导农民购置大功率、多功能、低能耗机械,推动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升级。实施农机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贴政策,逐步扩大深松深耕整地面积,力争每三年深松深耕一遍。健全完善农机服务模式,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实现高标准粮田与机械化生产的有效对接。到2020年高标准粮田全程实现机械化。
(四)探索创新经营服务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支持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积极推进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发展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把土地集中到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支持建设一批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的高标准粮田,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逐步发展成粮食生产现代农业示范区。在专业化服务上,重点加大对农机和植保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力度,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扩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到2020年,高标准粮田区域内,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统一服务覆盖率到80%以上。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开展订单生产,健全市场信息体系,实现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五)切实抓好示范带动。认真总结近几年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经验,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在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区域内,开展更高层次的粮食作物高产创建。高标准粮田区域内每个县选择2-3个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万亩方,每个乡镇选择2-3个千亩方,每个村选择1个百亩方集成技术,集中要素投入,统一整地,统一品种,统一施肥,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机收,统一技术服务,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指导农民科学管理创高产,挖掘增产潜力,实现单产突破,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标准粮田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各县(市)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高标准粮田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布局。一是因地制宜。尽快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县(市)为主体,市、县、乡三级都要编制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做到规划先行。对划定的高标准粮田“百千万”方要统一编号,建档立卡,标出地块,落实到农户。要制定相应保护措施,不准改变用途、减少面积、降低质量。二是统筹兼顾。要把高标准粮田建设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建设规划、水利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避开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避开铁路、公路、电网等重大线性工程线路,避开农村建设用地。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稳妥推动高标准粮田区域内的农民向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转移。三是逐步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从2012年开始实施,2020年全部完成。各县(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完成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抓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到2017年,完成水、电、路、林等田间生产设施建设任务,提高抗灾减灾能力,基本实现旱涝保收。跟进做好完善配套工作。重点抓好科技创新与推广支撑条件建设,加强耕地地力培育,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完成管理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等工作,建成条件具备的高标准粮田。
(二)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项目资金;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县(市)政府对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同时,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合力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对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高产稳产田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发展节水灌溉和现代农业、农村土地整治、农业气象自动化监测、田间电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涉农项目,要加强衔接,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整体推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收益用于高标准粮田建设。要强化财政对科技服务的投入,围绕高标准粮田建设,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加快构建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研究集成一批规范化栽培技术,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耕地地力定向培育,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先建后补、民办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向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区域集中。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引导信贷资金和其它投资主体向高标准粮田区域投资,明确信贷支持重点,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断提高,继续实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落实国家政策,抓好组织协调,稳步开展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保险服务。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等,扶持发展农资连锁配送,有效降低粮食生产成本。
(三)搞好综合配套管理服务。按照服务体系跟上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的要求,在高标准粮田区域,根据分布区域和规模,因地制宜设立高标准粮田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实施规划和行政执法监督,集中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管理高标准粮田,对高标准粮田区域内的土地和道路、电网、水网、林网、环保等公共设施进行管理,确保及时做好各项公共服务工作。同时,配套设置农业技术区域服务站,主要负责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和实施工作,粮食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培训等。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高标准粮田建设领导小组,对涉及高标准粮田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综合协调督查。高标准粮田建设主体在县,责任在县,规划在县,落实在县,各县(市)要建立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高标准粮田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对组织领导、规划编制、工程进度、管理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进行综合考评。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竞赛活动,对高标准粮田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要落实责任,将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县(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地块。要抓好试点,培育典型,定期组织观摩交流,开展督导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国土、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合力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